第316页
书迷正在阅读:和前男友营业后成了国民cp、都市铁血天狼、七零大力美人、是心跳怦怦、恶毒反派总被迫洗白[快穿]、我生了个蛋?(穿越)、工具人炮灰觉醒后[穿书]、傅少你老婆又怀孕了、[综漫同人]当我绑定三次元论坛后、九天
表情冷漠,五官坚硬, 不过帽子的细节还没刻完, 还很粗糙。 “其实最后一份日记的线索一直摆在我们面前。”林杳看着手机上日记的照片,长叹了一口气。 坐在后座, 一直没出声的林菡神色一动。 “你是说……文字?” “对啊。”林杳点头,“如果只是一份简单的日记, 那为什么还要用这种几乎没人认识的文字来写?” 林见青和孙泠静都是华国人,也长期生活在华国, 写个日记为什么要用F州方言?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而现在看到顾云珊拿出来的这张明信片,一切才如拨云见日,恍然大悟。 “可是这太巧合了。”云思慎忽然提出了一个疑问:“刚好你去过马拉奇,刚好最后一份日记就在马拉奇?” 目前的进展看似顺利,可这种顺利是建立在林杳看得懂这个文字的基础上的。 但是,真的能这么巧合吗? 林杳沉思了片刻, 然后拿出手机,毫不犹豫地拨出了一通电话。 电话铃声循环响了两遍,始终没有能够接通。 林杳蹙了下眉,却没有多少意外之色。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扭头看向林菡。 林菡:…… 林菡从记忆的旮旯角勉强翻出了一个姓:“莫,莫什么?” 林杳:“莫里。” 莫里是个摄影天才,也是个疯子,经常天南海北地跑去拍动物。 7年前,就是莫里要带着林杳去F州拍豹子。 其实一开始他们的目的地只是在马拉奇边境的一片平原,可后来意外遇到了ICIO的成员在处理案子,林菡赶过去帮忙,林杳则被莫里带着深入从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越过了边境线,闯入了那个原始部落。 莫里? 云思慎敲了敲方向盘,记住这个名字了。 林杳继续道:“电话没打通,估计又是蹲在哪里拍东西,菡姐你帮我找找他?” 林菡嗯了一声,“给我半个小时。” 就在林菡就地在后座开始组装电脑追踪莫里痕迹的时候,云思慎问道:“莫里,是几年前拿了普利策奖的华裔摄影师?” “对。”林杳不惊讶云思慎会知道莫里,“我记得他当时还在纳普顿举办过摄影展,你去看过吗?” 邀请函其实已经寄到了林杳手里,只可惜她当时不方便出国,只能遗憾作罢。 “没有。”云思慎打转方向盘,完美地转了个弯,“当时我在香林,没有过去。只不过后面在科沃索斯摄影展览会上看到过他的作品。” 思索了片刻,他才接着道:“动物在他的相机里是活的,有一种奇异的、野蛮的生命力。” 所有第一次见到他作品的人,都会受到震撼。 林杳:“他用动物的纯粹来警示人类,要求我们始终应该敬畏生命,保持赤诚之心。” 莫里是用爱意将瞬间定格,所以他拍出来的照片是有温度、有灵魂的。当然,这并不代表他就对技巧不屑一顾,相反,他的摄影技巧炉火纯青。 林杳从他身上学到的第一件东西,就是摄影的技巧。 “莫里说,所有人都能用爱来拍照。”林杳说着说着,就忍不住笑了,“可要成为最优秀的摄影师,光有爱可不够。” 赤城的爱与无可挑剔的技术碰撞在一起,才是最好的照片。 这就是莫里的摄影理念。 云思慎沉吟了一会儿,道:“一张好照片,可以让人在看到它的那一瞬间就产生强烈的共鸣,从而深切领悟到摄影师所要传达的主题,这也是摄影师改变世界的方式之一。” “因为被看到了。”林杳道:“只有被看到,才会被重视。” 他们从姜家吃完晚饭出来,天边还有霞光。可渐渐的,霞光褪去,天空染上了安静的墨蓝色。华灯初上的京都被各色灯光装点映照,繁华迷人眼。 车内的顶灯自动开启。 忽然亮起的暖黄色灯光将目之所及的一切事物都覆盖了一层温柔的滤镜。 云思慎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随意地推了下鼻梁上架着的无框眼镜。光影通过镜片折射入他眼底,宛如碎金铺满海面。 察觉到林杳的目光,云思慎朝她这边侧了下头,微微挑眉。 “怎么了?” 他扬起唇角。 林杳朝他伸手。 “要什么?” 云思慎好笑道。 林杳勾了勾手指:“你的眼镜。” 云思慎反应了一下,然后把眼镜摘下来放到了她手心。 “祖宗。” 他幽幽地叹了口气。 “我的眼镜都要被你薅光了。” 话是这么说,可嘴角上扬的弧度是一秒钟都不舍得放下去。 林杳把没有度数的眼镜戴上去,不太适应地摆弄了一下,闻言扬了下眉。 “那我去薅别人的?” “那不行,眼镜没了就再买。”云思慎已经回头继续专注地开车了,听了这话顿时笑道:“你只能拿我的去玩儿。” 林杳戴上那副无框眼镜,瞬间平添几分斯文的气质,她严词批判道:“慎爷,你怎么这么霸道啊!” 像个在批评熊孩子的老师。 云思慎抬了抬下巴,悠然自得地道:“嗯,我认错。” 林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