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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养家日常 第51节

    原本过了一个年花了不少钱,可那次抓到人贩子扭送至防疫点之后,县衙又奖励了五十两,沈惊春干脆就用这五十两买了辆骡车,又托了沈族长家的延东大伯帮着买了一头三岁的小母牛。

    平山村九十多户,在年前的开荒潮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开了荒地出来,少的两三亩,多的十亩左右,加上沈家那几十亩,全村加起来竟也开了近五百亩荒地出来,一时间整村人都开始深耕,准备种玉米。

    沈家需要种植的地多,自家一头牛再加上族长家一头牛,根本不够用,又高价租了村里另外四头牛,六头牛同时开始耕地。

    连着耕了几天,才将家里的地全部耕完,沈惊春只恨自己分身乏术,一边要管着地里的事,一边还要晒种子育苗,连陆昀差人送信说朝廷派来试验牛痘的人直接被程远之喊了过去也没在意,反正这个功劳多多少少都有她家一份了。

    再说种辣椒,若是只打算种这一回辣椒,有木系异能在自然好办,可现在她是准备建个工坊,专门加工辣椒的,以后也想带着村里人一起种辣椒,这是日久天长的事,就不能太过依靠于异能了。

    晒好种子后,只敢在点种前用异能将种子滋养一遍。

    苗床也不敢选那种离的远的地,正巧族长家有几亩地就在村尾离沈惊春家不远,便将这几块地选做了苗床。

    “我感觉育苗这个事,你们应该比我懂得多。”沈惊春一边下种一边道。

    苗床已经被整细整平,上面提前铺了一层肥料,盖种用的细土也准备妥当了:“主要是祁县这边的天气温度好,要是在北边,这个季节是种不了辣椒的。”

    古代没有大棚没有保温的薄膜,下种之后盖上一层薄土,上面还要再盖一层稻草保温,过程其实并不复杂,只是相较于其他的农作物,辣椒这个东西,算是个新鲜品种,沈惊春只要在一边指挥,其余的活自然有族长家几位叔伯带着堂哥们弄。

    而棉花的种植则要简单许多,她种五亩地的棉花,只是为了自家用,并不打算靠这个挣钱,因此等这一年种完,来年就不打算种了,到时候自然有能人异士会抢着种棉花,也不怕以后没有棉花用了。

    因此不仅将自家五亩棉田要用的种子用异能细细滋养,连沈族长家的棉种也带着一同滋养。

    等自家的辣椒和棉花种子都种了下去,紧接着又要将晒好的玉米种子发下去,一系列的活干下来,也到了二月底三月初了。

    三月初五便是清明,明前茶带着些许初春的寒意,香气清纯馥郁乃是茶中佳品。

    之前与吴家说的茶叶生意,虽然做不成了,可并不妨碍她采摘一些茶叶炒来自家喝和送人。

    沈惊春除了木雕和做家具外,并没有什么特别拿的出手的手艺,可因现代老家亲戚家有一片小茶园,茶叶都是炒来自家喝和送人,每年清明她老爸都要带着她们兄妹回家上坟待几天,倒是实打实的学过几天炒茶的,手艺与经年的老师傅当然不能比,可放在这个茶文化还在点茶煎茶的架空朝代,还是很能拿得出手的。

    “当初我上山找树的时候,曾经在山里看到过一片野茶林,规模还挺大的。”

    沈惊春走在最前,一边让后面几人注意脚下,一边说着自己看到的那片茶林。

    不知道是随着院试的时间越来越近,还是程远之说的要徐晏出面的事给了陈淮压力,一向淡然而又自信的人,最近看着虽然跟平常无异,可沈惊春还是能看出他压力不小。

    今日除了他带着沈明榆在家温书,而谷雨姐弟俩的卖身契,沈惊春已经归还,且按照当初说的,另有十两银子的谢银奉上,如今她俩已经不是沈家买回来的下人,还继续在防疫点那边帮工。

    其余人连同沈蔓在内,一行五人都背着背篓上山了。

    到了地方,沈惊春伸手一指:“你们瞧,就是这里了,”

    上山的路并不是很好走,一路上来众人都出了一身薄汗,方氏等人一抹头上的汗,就顺着沈惊春手指的方向看去。

    这片野茶林就在半山腰的位置,东一株西一株看着稀稀落落的,但架不住这一片全是半人多高的茶树,数量取胜很是可观,清明前茶树上冒出的嫩芽并不算多,但色泽嫩黄瞧着便十分喜人。

    沈惊春伸手摘了一小朵茶叶下来放在手中:“只要这种嫩黄色的,一芽一叶或是一芽两叶最好,不要超过三叶。”

    这简单,一说大家都懂了,当即就各自散开采起茶来。

    沈惊春当初上山找树的时候,也算是秋茶的采摘时间了,当时看见这片茶林,她就摘了嫩芽嚼了嚼,以她这点浅薄的见识而言,清香中带着淡淡的苦涩,应该也算的上是好茶了。

    若是陈淮能过了乡试,一家人都要去京城,这样的茶叶拿出来不论是待客还是送人,也是很能拿的出手的。

    采茶是件及其无聊且枯燥的事情,若是在正经茶园里,采茶工离的不远还能时不时聊上几句,但这片野茶林不仅长了茶树还长了一些荆棘藤蔓,稍不小心衣服就会被勾住,一家人一边采茶一边还要注意这些荆棘,除了偶尔相互喊一声,确认其他人都还在附近,根本腾不出时间来说话。

    这么枯燥的事情,连沈惊春都有点坚持不下来,可沈惊秋这个心智只有七八岁的人和沈蔓这个真正的小孩居然全程连抱怨都没有一声的坚持了下来。

    太阳西下之时,一家人就收工往山下走了,上山容易下山难,加上站了一天,到家时沈蔓和豆芽的双腿都在抖。

    方氏看了又觉得好笑又觉得心疼。

    沈惊春也不由长叹了一口气:“按理说咱家现在也算是有点钱了,实在是没必要再这样苛待自己,我看不如再去买几个人回来吧,不是我有点钱就张狂,不说其他的,娘你吃了半辈子苦,没得说现在有钱了还为了一家人累死累活,还有淮哥,院试在即,实在不应该为了家里的琐事分神,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挣来就是要花的。”

    方氏这种缩衣节食了半辈子的人,也挑不出闺女这话有什么不对。

    一家七口看着人多,可女婿是个读书人,偶尔下地帮把手就算了,总不能时时都跟庄稼汉一样待在地里,而儿子虽有一把力气,可心智不足,干什么事都要有人在一边带着。

    余下的孙子孙女都是小孩子,即便村里像他们这么大的孩子帮着家里干活的比比皆是,可沈明榆兄妹从生下来也没过几天好日子,没道理说现在家里富裕了,还叫他们过的苦巴巴的。

    再有闺女,那从小过的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千金小姐的日子,从她回到平山村后,脸较之以前倒还没什么变化,可手却粗糙了不止一点。

    方氏越想越觉得心疼,当即就拍板决定:“也好,反正家里也能住得下,明日你就去县城再买几个人吧。”

    晚饭吃的很简单,吃完了饭其他人没事了,沈惊春却还要将白日里采回来的茶炒出来。

    五个人忙活了大半天,茶青最后却只有二十斤不到,一锅最多炒五斤茶,今天采摘回来的,要分四次才能炒完。

    除了沈惊春,家里所有人都是第一次见到炒茶,谁也没走都围在厨房里,等方氏将烧水用的大锅烧热之后,沈惊春就将第一锅茶叶倒了进去,徒手开始炒制。

    其余几人看的目瞪口呆。

    “这……小姐,你不烫吗?”

    豆芽憋了半天,还是忍不住将心理的疑问问了出来。

    她也帮忙做过饭的,铁锅烧热之后,稍不注意手上就会被烫出一个泡来,更何况是这样不停的用双手在锅里翻动茶叶。

    沈惊春停了下来,笑盈盈的站在一边朝她道:“你来试试?”

    这谁敢试啊?豆芽立刻后退表明自己的态度,方氏倒是想试试,但沈惊春没答应,最后还是沈惊秋粗声粗气的站了出来:“我来帮meimei炒茶。”

    沈惊春笑道:“这炒茶的第一要素,就是不要怕烫,第二就是速度要快,以前有人跟我说想要炒好一锅茶,就要掌握十大手法,抖、搭、搨、捺、甩、抓、推、扣、压、磨。当然了我自己也是个纸上谈兵的半吊子,前面说的这些我也不太会,但是之前说的两点,不怕烫和速度快是真的。”

    这两点是她以前学炒茶的时候家里长辈说的,后面她自己总结了一下,发现确实是这样,她快速翻炒了几下:“哥你看,大概就是这样,只要在不糊锅的情况下将茶炒出来即可。”

    她说着就让开了位置,沈惊秋点点头站了过去,搓了搓手忍着心里的害怕开始快速翻炒起来。

    他的学习能力真的很强,只翻炒了十几下就笑道:“我感觉好像不是很烫了。”

    沈惊春在一边看的感慨不已,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她学炒茶就不如自家大哥快,没想到现在心智如同的小孩的大哥学起来依旧这么快。

    第一次炒的差不多,就将茶叶全部盛出来放在一个竹簸箕里面开始揉,揉完了继续炒,接着再揉再炒,等第揉完第三遍,将茶叶放到锅里直到烘干才能出锅。

    一时间厨房里飘满了茶香味,连俩小的都忍不住说好香。

    炒完第一锅茶,方氏就带着两个孩子去睡了。

    术业有专攻,陈淮现在的目标是院试和乡试,也去睡了,只剩了豆芽烧锅,沈家兄妹轮流炒茶。

    全部的茶炒完,已经半夜,三人各自洗漱一番几乎倒头就睡。

    第二天一早,大家又早早的起床,方氏带着沈惊秋几人依旧上山采茶,沈惊春则带着用小陶罐装好的茶叶去了县城,先到了陆家。

    如今天花已经在控制范围了,闻道书院也已经开学了,陆昀一早就出发去了书院,沈惊春将茶交给他家的小厮就告辞去了程家。

    程远之倒是难得在家,听闻沈家姑娘上门,忙让人将她请了进去。

    这程家是个三进的宅院,大约是家里人常年在京城的缘故,庭院看上去有些萧条。

    程远之已经从后院来到了前面的中堂,一见沈惊春这次手里只捧着一只小陶罐,就先松了口气。

    自从上次在沈家吃了一顿炸酱面,他夸了一句味道鲜之后,沈家就隔三差五的会托人送些新鲜菌菇笋子之类的农家特产来,每次数量都还不少。

    他家里人全都在京城,这个三进宅子里也不过留了几名老仆看家护院,主子只有他一个,那吃的完那么多菌菇,一连吃了几天,就是再好吃的东西也都吃腻了,后面沈家再送菌菇来,他便干脆叫人带话回去不用送了。

    如此一来,沈家倒是消停了几天,却不想今日沈惊春又亲自登门了。

    沈惊春见程太医看着她手里的罐子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就忍不住发笑,先朝他行礼才道:“之前随便捣鼓了一些茶,与市面上卖的那些茶饼子倒是不同,明前正是喝茶的好时候,这是我家昨日才上山采来炒制的,虽是山间野物但也算喝个新鲜,还望程太医不要嫌弃才是。”

    “怎么会嫌弃。”程远之一听是茶就有了几分兴趣:“正是因为生在山野之中才更添几分野趣,你家之前送来的菌菇在京城想吃都吃不到呢。”

    沈惊春立刻就道:“既然程太医觉得好,那我明日再托人送些来。”

    程远之心中发苦,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你这茶是怎么个喝法?”

    沈惊春见他一副避之如蛇蝎的样子,哪还有不明白的,因为也认真的说起了茶叶的喝法来。

    程远之听的连连点头,当即就叫下人准备了泡茶用的工具来,当场泡了一杯,guntang的开水冲入茶杯之中,扑面而来的清香让他眼神一亮,尝都不用尝他就知道这是个好东西。

    学着沈惊春的样子用茶盖撇了茶沫吹了吹才轻啜一口,茶香在嘴里溢散而开,刚一入口只觉得有些微苦,可等苦涩化开又变成了甘甜,一口茶咽下,香气清纯滋味醇厚。

    程远之不由赞叹一声:“好茶。”

    都是茶,可这种茶的味道却跟点出来或者煎出来的茶味道完全不同,若以他的口味喜好而言,此茶远胜传统茶饼百倍。

    “可惜明前的茶不多,再加上炒制不易,统共也没有多少。”

    沈惊春这话一出口,见程远之脸上隐隐有些失望,便又道:“但这明前的茶虽不多,但雨前的茶应该能多些,若是程太医喜欢,到时候等我家采了茶,再给您送些过来。”

    若是其他东西程远之还能拒绝,可尝过这茶的味道之后,他是真舍不得拒绝了,当即便谢过了沈惊春,又虚心请教:“这明前和雨前有什么说法么?”

    “明前便是清明之前,此时的茶多为嫩芽尖,口感较柔和一些,雨前便是谷雨之前,茶多为一芽两叶,口感微苦,滋味清新而刺激。”

    程远之听的连连点头,越发感兴趣起来,又问了好些问题,直到外面小厮进来问要不要留饭,他才惊觉这一说竟是一上午过去了,看着沈惊春歉意的道:“瞧我这人说起来就忘了时间了,已经午时,贤侄女中午就在这吃顿便饭吧,这厨娘是从京城带回来的,也叫侄女尝尝京城的菜式。”

    二人聊了这么久,关系早从沈姑娘程太医变成了贤侄女程伯父了。

    此刻沈惊春一听留饭,便站起身要告辞:“多谢伯父好意,只是我今日来县城还有事情要办,家中我娘他们几个也上山采茶了,下午回去还得炒茶,就不留饭了。”

    程太医一听更加不好意思,白白耽误了人家一上午的时间,忙叫小厮去书房拿了几只小瓷瓶出来递给了沈惊春:“这些是我无事的时候做的一些养生的药丸子,上回去你家中瞧见令堂似乎身体亏空的厉害,吃这些药丸倒也相宜,每日晨起和睡前温水送服,吃个一年半载慢慢养着,倒也能养些元气回来。”

    沈惊春一怔。

    她回到方氏身边也半年多了,却只顾着自己和沈惊秋了,对方氏多有忽略,连对陈淮的关注也比方氏多些。

    明明刚刚相认的时候还觉得方氏脸色不佳身体不好,没想起来带她去看看大夫就算了,这半年多来,家里里里外外洗衣做饭这些也全都在方氏身上。

    这么一想顿时自责不已,原本想要拒绝的话也说不出口了,只得再三谢过程远之将那几瓶药丸子收下了。

    第57章

    说完茶叶和药丸的事情, 程远之却没有立刻就放沈惊春离开,而是又说起了牛痘的事情来。

    “牛痘防天花这事,如今已经试的差不多了, 十五之前我就打算启程回京, 这是关系到全国上下的好事,呈报上去之后,想必不日就会有结果, 这个牛痘虽然是由你们一家发现的, 可陈贤侄如今到底现在还是白身, 功劳只怕大半会落到高桥头上,你们倒也不必觉得愤愤不平。”

    “高桥此人还是颇为重情义的,承了你们家这么大的情, 日后等陈贤侄去了京城, 想必他高家多少也会看顾几分,高家与我师兄虽没什么情分, 但高家与宣平侯府却有通家之好的情谊在。”

    程远之点到即止, 没有选择继续说下去。

    沈惊春实在不好说, 借着高县令的手往上递牛痘的事, 打的就是跟高家攀上关系的主意, 再听到程太医后面这几句算得上掏心掏肺的话,更是感激万分, 从程家出来后还在想既然程太医这么喜欢这茶叶, 那么这几日采摘的明前茶, 便多送些给他。

    程家这院子也在县城的富人区里, 沈惊春上回去过的那牙行倒是离这里不算远, 她脚程很快,没一会便走到了。

    牙行里仍然如上次一样, 并没有客人,不同的是,这次在柜台后面坐着的牙郎看上去比上次倒是精神很多,一见沈惊春进来,立刻迎了上去:“沈娘子中午好呀,这么快又见面了,您这次还是要买人?”

    沈惊春就喜欢这种简单直接的,因此也笑道:“是呀。”

    二人如同上次一般往里走,牙郎道:“上次买回去的姐弟俩用着可还顺手?沈娘子这次要买几人?还是跟上次一样吗?”

    这位沈娘子虽然穿着普通,可却自有一番气度,而且行事作风很大方,毫不拖泥带水,看中的人直接就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