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养家日常 第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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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太医是知道沈惊春原先是宣平侯府的大小姐的,但这些事情他并未与家里人说,程江不知道这些事,听沈惊春问起,倒是解释的很详细。 北宋时期可以算的上是中国历史上最繁华的朝代了,汴京的人口更是高达百万,这座城市也首次打破了以前的坊市制度,因人口密集,城里买卖的地方和居住地已经分不清,可以说是空前繁盛。 沈惊春一时间来了兴致,往车门处移了过去,与程江闲聊了起来。 程太医家学渊源也算的上是年少成名,二十多岁就被选拔进了太医院,程江程河两兄弟是程家家生子,更是在京城出生,从小生活在这座城市里,可以说除了皇城外,就没有这俩兄弟不知道的地方。 对于沈惊春的各种问题,简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聊天的双方,一个说的畅快一个听的开心,气氛无比和谐。 等排到她们检查进城,沈惊春已经将这座即将要生活的城市了解了个大概了,知道这城里什么酒楼生意最好,城里哪家布庄性价比最高,城里的寺庙道观哪家香火最盛。 而沈惊春最关心的问题。 这座东京城里有没有开封府,程江的回答是没有的,这座城市被定为都城之前就叫做汴州府,如今也是一样,府衙的名字还是原来的名字,就坐落在皇城外御史台附近。 到了城门下,程江下车去同门吏交涉,那检查的门吏一看是提前进京赶考的举人,态度都温和了一些,只掀开几辆车的帘子瞧了瞧,核对清楚了路引和户籍就放了行。 马车进了城,就更热闹了,人来人往络绎不绝,街道开阔起码可容十辆马车并行都没问题,两边商铺林立,街道边上还有各色小摊贩。 别说两个孩子了,就连沈惊春本人都觉得自己是乡下人进城,一双眼睛不够看。 程江一边赶着车一边道:“这街道还不算宽的,等安顿下来得空了,娘子可以带家人去御街那边看看,那街道才算宽呢,足有三十多丈宽。” 沈明榆兄妹两个最近读书勤快,也带着了解了一下祁县的地理情况,知道了清水河的宽度,听着程江说那御街有三十多丈宽,直接都可以带入祁县附近清水河的宽度了,沈明榆还好些,只是吃惊的瞪大了眼睛,沈蔓则是直接惊呼出声:“那么大。” 小孩子童真有趣,惊呼的声音都格外可爱:“小姑,咱们能去看看吗?” 沈惊春不太了解街道分布,看着沈蔓渴望的眼神便问程江道:“咱们去御街顺路吗?” 程江摇了摇头:“不顺路呢,陆老爷信里说安排了陈举人在春闱前去国子监读书,咱们老爷帮忙找的房子在高桥附近,不过距离御街也不算远了,等会安顿下来,可以去看看。” 去国子监读书? 陈淮听到这一下被自己的口水呛住,猛烈的咳嗽了起来。 沈惊春一边给他拍着背一边忍不住嘀咕:“这陆先生也真的是,想一出是一出,怎么也不给你打个招呼?” 叫程太医帮着找房子不通知他们一声也就算了,这去国子监读书这么大的事情也不通知一声。 陈淮顺了气缓过劲来,不由道:“这事怪我,说起来老师以前确实跟我说过的,只不过我想着等咱们进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了,春闱将近好好在家静心温书也就是了,实在没必要再去国子监,也就拒绝了这个事,我早该想到的,以老师的脾性,认准的事情那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外面程江听着这话也有点傻眼。 这国子监可是全国上下的读书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远的不说,就说这京城里面,多的是权贵家的子弟想进去都进不去呢。 这陈举人居然还把到手的机会往外推?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 接下来一路,程江都在想这个问题,也不怎么说话了。 街上行人车马虽多,但因着街道宽阔,这一路走过来倒是没有出现堵车的问题,马车一路走着,终于到了落脚的地方。 这是一处主街道旁边的小巷子里,两边都是宅院,程江停稳了马车,就跳下车拿着钥匙开了院门。 沈惊春先一步下车,先将两个孩子往下抱了,才往院子里走。 程江也没急着去帮忙卸东西,反倒解释道:“这城里人太多了,住的地方不太好找,陆老爷信又来得及,我们老爷也不知道娘子一家具体哪天到京,怕到时候没有落脚地,一时间只能找这么个地方。” “有个落脚的地方已经很感激程太医了。” 沈惊春到了院子里看了看,这是个两进的院子,屋舍建的很紧凑,院子里靠前的地方有口井,旁边是一小块还空着的菜地,其他的地方都铺着石板,树木什么的是一棵也没有,整个院子打扫的非常干净。 后面豆芽也搀扶着方氏进了院子。 程河已经带着人开始往下搬东西,这些马车只有两辆是程府的,其余的全是在码头那边车马行里租过来的,东西搬下来,人家还要回去继续做生意。 程江领着人往里走,到了二进院子,指着中间两间房间道:“我家老爷特意找的沿街的院子,这两间房锁上后门就是个独立的铺子,也是陆老爷交代的,说是娘子进京之后可能要做生意,也省的再另外找地方麻烦了。” 院子里各屋的房门都开着在透气,站在外面一眼就能透过开着的小门看到另外一边的大门。 沈志清已经几步进了屋子,拉开门栓就开了门。 门外的景象一下就出现在几人眼前。 外面这条街道,虽不如他们刚进城时那条街道宽阔,但也不差,行人也很多,这铺子的门忽然打开,还引得外面行人驻足看了过来。 沈惊春一阵无语,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这陆昀人虽然还在祁县,但已经替他们夫妻两个将什么事情都安顿好了。 她就说呢,最后一次去闻道书院给他送菜,这老爷子一直问她到了京城之后有什么打算呢,她当时想着乡试都是八月份了等放榜再路上浪费点时间,到京城怎么也得十月了,大冬天的错过了冬小麦和油菜的播种时间,除了种些小菜,其他也没什么好种的,也就实话实说了,说打算租个小门面继续做家具卖。 夫妻二人都沉默了。 程江看看沈惊春又看看陈淮,发现气氛不太对,迟疑着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递给沈惊春。 她接过一看,一下就看到上面写着硕大的两个字——房契。 沈惊春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陈淮,默默的将手里的契书递给他。 真的离谱,简直离离原上谱。 帮着找房子就算了,还能帮着买房子? 地契房契一应俱全。 而且帮着买房子就算了,上面写的还是沈惊春的名字。 不能理解!这到底是陆昀干的事还是程远之干的事? 陈淮看了这两份契书,也沉默了。 这种契书上买卖双方是谁,多少钱买的,经手人是谁,一般写的都清清楚楚的,这两份契书也不例外,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这房子的价格是四千两。 沈惊春看到那个价格的同时,脑子里已经开始算自家有多少钱了。 原本去年卖玉米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加起来,最后手里只剩下几百两,献上牛痘朝廷给的奖金有两千两,但是建族学修祠堂花了不少,后面又建了工坊,两千两也花了大半。 本来那几十亩辣椒种出来,可以回本,但却因为沈延西的原因,辣椒又被人毁了,残存的那些辣椒和之前卖出去的钱加起来也不到几百两。 钱都是她收着的,如今不算个人手里的散碎银子,她手里那些整钱,满打满算也就两千两出头。 陈淮表面上看着倒是比沈惊春稳得住,可捏着两份契书的手却用力到指关节发白,深吸了一口气问道:“这个钱是我老师给的,还是程太医给的?” 程江道:“这个小人倒是不清楚,还得回去问问我们老爷才知道。” 外面程河已经领着车马行的人将沈家的东西全部卸了下来,结清了车资将人送走了,方氏跟豆芽等人一直在旁边等着行礼,看到程河给钱便进来把这事给沈惊春说了。 那么多马车光是车资都给出去五两银子。 以前沈惊春是完全不将这点银子看在眼里的,但现在听到这个,只觉得rou痛。 程江出去看了看,见时间也不早了,就准备告辞:“那沈娘子,我们兄弟就先走了,我家老爷之前交代了留一辆马车给你们先用着。” 沈惊春心在滴血,脸上还不得不露出得体的笑来:“这几天辛苦你们了,小小心意,两位兄弟拿去吃茶,也帮忙给程太医带个话,等我们这边都收拾妥当了,再登门拜访道谢。” 她心痛的摸了块十两的银子塞到了程江手里。 程江嘻嘻一笑,倒没推辞,谢过沈惊春,两兄弟就拿着银子架着马车走了。 等人一走,沈惊春的脸就垮了下来。 外面铺子的门又被关了起来,这边院门也关上,一家人跟一大堆行礼就站在院中,沈志清忍不住问道:“老妹,刚才那个是房契?” 沈惊春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来:“是啊,一个价值四千两的房契?” 四千两? 所有人都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在乡下,一个人一辈子能不能挣到四十两还是两说,这四千两也太吓人了。 城里的路都是石板路,走起来还算稳当,加上路程近,方氏头也不晕了精神也还不错,此刻听到这个数额,手也忍不住抖了起来。 她颤抖着解下了腰间的钱袋子,蹲下来把里面的钱倒了出来,里面也就是沈惊春给她零花的几两碎银子和一些铜板。 方氏扒拉了一下,一屁股坐了下来,喃喃道:“闺女,你不是在京城还有三百亩地吗?咱要不就把这房子再卖出去,去你那些地附近买块宅基地建房子吧?这四千两的房子,我真的住着都睡不着啊。” 何止方氏睡不着,就是沈惊春自己都觉得睡不着。 上辈子即使他们家做生意家里有点钱,她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打算留在读书的城市工作,也不敢说要市中心的房子啊。 沈惊春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你们先把行礼收拾一下,我出去一趟。” 她找到自己的行礼,扒拉了两下,拿着个小盒子就往外走。 陈淮迟疑了一下,也从自己那堆行礼里扒出个小盒子,两步就跟了上去。 夫妻两个走出去很远,他才问道:“你去哪?” 沈惊春看了看他手里的盒子,就知道他猜出了自己的意思了,因为回答道:“你去哪我就去哪!” 上辈子末世的时候,她们基地里有个妹子无意间开启了玉镯空间,偏她自己是个很张扬的人,总是有意无意的炫耀,这件事后来被人发现了,妹子被杀玉镯被抢,还掀起了一阵空间潮。 那段时间所有人几乎看到玉制品都要滴血认主一下。 沈惊春当时虽然已经觉醒了异能空间,但她的空间是没法装活物和种植的,而那所谓的玉镯空间却相当于一个小世界,所以她也跟随潮流收集了一些玉制品,后来这些东西虽然没能开启空间,但是因为她的空间大,也就没丢,随手收在了空间的角落里。 到后面经历了几年末世,每天都活得提心吊胆的,她自己都忘记了这个事情了,还是准备出发来京城之前,她将材料房里那些黄花梨偷偷收到空间里时,无意间在角落翻出了这些玉制品。 “淮哥,虽然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但我不得不提醒你一下,你这些东西可都是不能见光的,鬼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人注意着很多年前那件事,本来现在还没人注意到你,要是因为这些东西被人盯上,可就得不偿失了。” 陈淮捏着盒子的手紧了紧。 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沈惊春会赚钱,而他会读书,夫妻二人相互扶持不存在谁强谁弱,他努力读书进学,以后当官给媳妇挣个诰命,两个人都在各自擅长的事情上发光发热。 可现在他媳妇为了这个事情要去典当饰品,他忽然有些无法忍受了。 沈惊春见他沉默着不说话,到底语气还是软和了一些,也不管现在还在大街上,直接就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低声道:“你没必要觉得愧疚或者说对不起我什么的。” “四千两对我而言,其实并不算多,只是我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来,债多了容易压的人心烦气躁的,这才想着去典当些东西,凑够了钱先把债给还了,而且咱们成亲也快一年了,你什么时候见过我戴过那些饰品没有?” “看到这些东西,我就想到当初被赶出宣平侯府时的狼狈,忍到现在没把这些东西砸了都是我养气功夫好了,我可等着你以后当官出息了买新的首饰给我呢。” 见手一挽住陈淮的胳膊,他的耳垂就红了,沈惊春就想笑,脸上还装的一脸正经的开始胡说八道。 即便本朝民风开放,但这样当街搂着男子胳膊的举动也不常见,路上行人的视线时不时就往两人身上瞄。 陈淮被人看的俊脸微红,抿着嘴抱着小匣子的手收的很紧,到底还是舍不得将胳膊抽出来。 还是沈惊春要去问路,主动松开了他的胳膊。 早在前朝,官话就已经很普及了,他们从南边过来,也只是口音上与本地人有些不同,但双方说的话是很好理解的,沈惊春长的又好,被问到的路人也十分和善的给她指明了位置。 古代这种大城市,街道基本都是直直的一条,哪怕这东京城不实行坊市制,但街道还是直的,所以路很好认。 这京城最大的当铺就在御街过去的西大街上,过了高桥后笔直的一条大路就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