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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应当是错觉,她现在整个人有种劫后余生的虚软,也不敢再硬刚,“……臣遵旨。” 起身的时候还趄趔了一下,险些摔倒。 她听到风承熙一声轻笑。 “叶卿用的是什么面脂?” 叶汝真回头,就见风承熙依旧懒散地坐在地上,宽大袍袖铺了一地,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之下,金线刺绣亮到耀目。 他一手托腮,一手指尖彼此微微摩娑了一下,脸带笑意:“肌肤触手生温,软滑如玉。倒比宫中的还要强些。” 第13章 郗兄 叶汝真前脚刚回家,宫里的赏赐后脚就到了。 叶家第一次接圣旨,一团慌忙,在传旨太监的指点下才知道把香案搬出来。 圣旨上说叶汝真上体圣心,忠于职守,赐下宝墨一副,古砚一方。 赏赐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满朝都没见过三天两头不当值,皇帝还赏的。 各家大臣的礼物流水般接蹱而来。 叶汝真起初还应酬了几回,后面一看压根儿没有停下来的功夫,干脆称病,全交给父亲打点。 叶世泽这一辈子都没有同这么多官宦人家打过交道,忙得脚不沾地,对着堆了整间库房的礼物,心情复杂。 上天若是帮他把女儿和儿子掉个个儿多好! 这些若是叶汝成挣来的,那便是光耀门楣,可叶汝真挣来的,那却是收得越多,隐患越大。 叶汝真若是当个默默无闻的起居郎,还能混些时日,而今成了炙手可热的御前红人,那便是千百双眼睛盯着,稍有不慎就万劫不复了。 这两天叶汝真把自己关在书房写辞呈。 白氏从丫环手里接过一盘樱桃,拈了一颗送到叶汝真唇边。 叶汝真看也没看,张嘴吃了。 白氏问:“味道怎么样?” “唔,挺甜,不过比蜀中的还是差了些。” 白氏:“我吃着也是,只觉得甜,不如家里的,甜里带着一点酸,才不腻。”说着微微叹息,“家里的樱桃早该熟了,怕是要给鸟吃完了。” 叶汝真抬起了头。 樱桃搁在书案上,每一颗都大而饱满,殷红光润。 蜀中的樱桃没这么大,且是黄中带红,像玛瑙一般。 这个时节的蜀中正是春深,夜夜春雨如丝,天一亮就雨散云收天放晴。清晨的庭院上,花瓣与叶片上皆凝着细密的水珠,枝上的樱桃被雨水洗过,一颗颗如同宝石。 每年这个时候,叶汝真都会摘下最早成熟的一盘果子,给白氏送去。 “外祖母,我们回蜀中吧。”叶汝真忽然道。 说完立马挨了一记白眼:“回蜀中做什么?我死了,蜀中就你一个人了,不像京城,你爹娘兄弟都在这里……” 说到“兄弟”,白氏便恼恨,“虽说是个不正经的兄弟,好歹是个兄弟,将来有什么事也能彼此帮扶。再说京城大,人多,买卖也好做,也好给你多攒些家底,女人,没什么都不能没钱……” 叶汝真在白氏的絮叨里重新撑着脑袋发愁。 辞呈她已经改了好几份,却不知道怎样写才能让风承熙放人。 她以前从没有和皇帝打过交道,但总觉得皇帝不该是这样。 说他喜怒无常吧,有时候脾气还挺好,她那么犯颜直上,他也不恼。 但若是就此认为他是个仁君,那可就大错特错,回头就被他卖了还给他数钱。 “真真,你想回蜀中,是不是在宫里遇上了什么大麻烦?”白氏猛地停下来。 白氏虽是要强,但到底有点年纪了,叶汝真一般都报喜不报忧,这次却是有点瞒不下去了,笑了笑,“麻烦不算大,我就是在想,万一辞呈递上去不管用,是不是先回蜀中,过两年再来京城。” “两年……”白氏迟疑,“两年后,你就二十一了……” 姑娘家,挑到十九,已经算是晚了,再拖两年,就轮到旁人来挑了。 “我也就是这么一说,我也不是什么天纵奇才,未见得人家会死抓着不放哈哈哈……” 话没说完,丫环进来禀告:“袁家七少爷来拜。” 这位七少爷是袁子明。 袁子明是叶府的常客,以往都不需要通报,直接往里请的。 而今情况特殊,叶世泽会把他拦在大厅招呼,以便给叶汝真更衣换装的时间。 叶汝真一面走到屏风后更衣,一面思索今天不是旬休的日子啊……衣带刚解开,就听见门外传来说话声。 叶汝真手里的衣袍险些跌地上,不是该在大厅吗?怎么直接过来了? 还好白氏在,闲闲地把人堵在了门外。 叶汝真迅速换好了衣裳,再穿上厚底的靴子,叶汝成比她略高一些,得用靴底来补足。 叶汝成的眉毛也要浓重一些,是英挺的剑眉,平时出门之前叶汝真都得把眉毛描粗些,书房没有妆奁,这项是来不及了。 不过无妨,袁子明心大如斗,未必看得出来。 叶汝真一整衣襟,走出屏风。 但是万万没想到,袁子明不是一个人来的。 一人站在袁子明身边,穿一身宽袍大袖的春衫,通体梨花白,以同色丝线绣有暗纹,远看素净雅致,近看花纹隐隐闪现,才觉出奢华。 白氏挡在门口,闲闲同他聊天,问他姓什名谁,多大年纪,家中人口,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