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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长兄日常 第134节

    众人其实都快忘了金粮商是谁,还要经过提醒才记得这人是谁,这也怪不上他们,过自己的日子都来不及,更何况是打听别家。但康平心中还记得有人翻过他家墙头这事,总觉得金粮商的嫌疑最大。

    不然为什么突然转行去搞什么反季蔬菜种植?这不是摆明了跟风嘛?心里不爽,却知道拦不住,

    康平也就没有继续关注这事,结果今天一打听嘿嘿嘿,金粮商赔本赔了个底掉,正哭唧唧的收拾家底,赔偿损失,估计没个十年八年的,恢复不了元气。

    林屿好奇,“不至于吧?凡是做生意都知道,要拿闲钱做投资,亏本也不至于伤筋动骨,金粮商脑子瓦特了?”

    “哈,他为了翻身,一股脑把全部的钱都投了进去,打算趁着冬天大卖蔬菜呢!”康平忍俊不禁,“结果这下可好,赔了个爽。”

    金粮商种出来的绿叶菜,叶片发黄营养不良,看起来就是一副不怎么好吃的样子,至于瓜果?更是光长叶子不长果实,等于白搭。这样的菜品属于高不成低不就,白送人吃别人倒是要,想要卖高价?送礼人也不是傻子啊!加上搭进去的成本,炭火人工等等,还不赔够?

    林屿也没忍住笑,勉强板着脸说:“做生意当然是有亏有赚的,不足为奇。”

    “嗯,就是,很正常。”

    亏本的金粮商,本来咸鱼翻身,结果翻过劲,再次回归原点,只能处理产业,卖掉铺子,收拾东西回老家。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听过也就算了。林家人的重心还是放即将到来的斗画上,毕竟这事也算是希希正式毕业。

    时间再稍微往前挪一点,回到依旧寒冷的腊月二十八,京城靠近北方,自然还要更冷些,说滴水成冰丝毫不夸张,不少人碰到这种气候,采购好物资,宁愿在家猫着也不出门。

    白老先生自然也不例外,裹着大氅烧着地龙,把室内弄的格外暖和,这才开心的拆开给自己送来的快递包裹。

    小半筐用牛皮纸包好的水灵小黄瓜,还有八坛西瓜蜂蜜酒,以及一点荠菜干,搭乘着快船送到,又马不停蹄的送来白宅,所以蔬菜还新鲜着,透着一个让人舒服的水灵感。

    “哈!这小子还记挂着他师兄呢,给他师兄寄了点西瓜酒。”白老先生数了数数量,忍痛割爱,

    “算了算了,我要是不分这小子又要闹腾,还是给他留点。”就是得搬到地窖收藏好,不然一个没留神就喝光了。

    因为新得了蔬菜,白老先生心情好的很,洗干净后直接开咬,溅了满口的汁水,鲜美又清爽,在干燥环境下不亚于喝了一杯冰水。

    哼着小调,白老先生打算先吃一顿过瘾的,他悄悄让后厨房准备羊rou汤锅,熬煮成奶白色的锅子,在点缀上一点绿色,美滋滋啊!就着冰镇过的西瓜酒,一口气能干掉三盆!

    白老先生正大快朵颐,吃的不亦乐乎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吃什么好吃的?”

    糟糕!吃独食被人逮个正着!老先生腰也弯了背也驼了,一副哼唧哼唧不安逸的样子。再一看来人是谁,心里只剩卧槽,这剩下的黄瓜跟西瓜,他至少要少一半。

    倒霉啊真倒霉,只可惜这样的倒霉在别人看来,说不定还是恩典。

    来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颌下留着一点修剪整齐的胡须,看起来就是养尊处优的贵人模样,就算只穿了一件花样简单的黑色锦衣,也有一股说不出的气度。

    中年人含着微笑,“先生,美食当前,怎么不找人作陪呢?”

    白老先生哼唧唧,“自斟自饮也别有一番趣味,尤其是现在。”说着偷偷的想把酒藏起来。不料中年人早就眼尖看见,“先生身体不好,怎么还饮酒呢?不对,这个味道是,西瓜?”西瓜独特的清爽气味回荡在鼻尖,决定不容认错,再看锅里,那点嫩绿色,难道是?

    中年人上前一看,不由得讶异:“大冷天的,先生是从哪儿寻来的黄瓜?”

    “来,先尝尝味道。”白老先生用一种rou痛的表情忍痛把东西分享出去,中年人不禁莞尔。在羊rou汤里滚过一滚的黄瓜,有了rou类的滋味也还有自身的鲜美,真是清爽顺口,无比好吃。

    筷子加快速度,中年人吃的很开心,本来这段时间食欲不佳,还碰上两个儿子的烦心事,更是吃不下饭,难得碰到顺口的,不禁多吃了点。尤其是看到先生那副心疼的样,特别下饭。

    好容易吃完一顿,林屿特意送过来的黄瓜就被造掉了三分之一,尤其是西瓜酒还要送出去两坛,白老先生控制住表情,开始闲话家常。

    他一向如此,从不擅自插手什么具体事务,而是缓缓的用语言和事例来潜移默化,也让人如沐春风。

    中年人还记挂着胃口不好的妻子,厚着脸皮要了黄瓜,然后问东西是从哪儿来的,准备多买点。

    “市面上找不着的,这是我的小徒弟,特意孝敬我,不远千里送来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白老先生露出三分得意三分警惕,打消了中年人想法,中年人哭笑不得:“先生怎么时候收的小徒弟,我竟然不知道。”

    “也有一两年了吧,我这小徒弟喜欢隐居山野,耕种为乐,天天研究农经器械,别的一点都不上心。”白老先生抱怨着,“劝也劝不听,真是...”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嘛,再说了,一心耕种也是好事,如果能提高粮食产量,也能造福天下万民。”中年人对这个没见过面的小徒弟产生了好感,脚踏实地的人至少不坏。

    “唉,年轻人总是冲动的很,总要跌破了脑袋,才知道轻重,且让他自己扑腾去吧,自有自的福气。”

    中年人含笑听着白老先生的抱怨,却不得不认同他的观点,年轻人总要撞上几个跟头,才知道吸取教训。

    中年人在白宅待到傍晚,这才慢慢回去,他上了轿撵,侧身对后面一个面白无须的侍者说,“把黄瓜切好,给夫人送去,她最近吃什么都不香,看看能不能有点胃口。”

    “是。”

    “回去先进书房,我处理一点事情。”中年人说道,并且下定决心,让自己的二儿子接受迟来的社会毒打,涨点教训。

    *

    这边的林屿正在紧锣密鼓准备斗画的具体事情,然后不经意得知一个消息。隔壁县城,那个贵戚中的贵戚,虞家的大公子被撸去全部官职,贬成白身,已经要回归本家了。

    咦?听到这个消息的林屿眨眼,心中猜测虞家公子到底得罪了哪一路大神,竟然连皇子妃jiejie也没保住他,这个大神后台一定很硬。

    隔壁县城的居民都在悄悄庆祝,毕竟少了一个虞大人,再差也差不到哪儿去,顶多跟现在持平。

    一口郁结稍微平息了一点,至少犯错的人受了应有的惩罚,林屿转头把精力投入到更值得的地方,比如春耕,去年是来不及,今年想要恢复规模,在耕种上一定要用心,不过去年冬天大家都有意思的堆肥,休养过的土地想必能开出更美的花朵吧。

    斗画的复赛在五百里之外的州城,林屿亲自陪着去了,倒是见到不少年少有才的画家,各有各的绝技,可要说起灵气来,希希依旧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果然,她很轻易就用一副寒梅图通过了复赛,名次不低。

    第一百九十二章

    斗画比赛上, 林屿也见到了那位希希想要打败的目标。

    大约十七八岁的少年人,不论是风格还是技艺都相当不俗,画作更是出彩, 也幸好复赛不需要定名次,只用决定十个入围名额即可,不然那些老头子评委能吵个天翻地覆。

    少年即使入了围,也没有表现出非常高兴的样子, 淡淡扫视周围一眼, 收回了目光。

    回程的路上,沈东篱一直努力平复自己的呼吸, 其实微微颤抖的手,攥紧的衣角已经出卖了他的心情。

    阔别二十年,再次回到这样比赛的场景,激动,惆怅,畏惧等等心情一齐在心里汇聚, 竟让沈东篱连场面话都说不出来。他托着额头, 无比的惆怅。

    在评委席上, 也有昔日不如沈东篱的画家,但如今已经成为被人尊敬的先生,大画家...

    沈东篱恍惚觉得, 自己错过好多的时光...

    希希笨拙的安慰着:“先生, 我一定会打败那个人的。”到时候, 沈东篱也好名正言顺的提出挑战, 重新赢得自己的尊严。

    “嗯, 我相信你。”沈东篱放下手, “先归家去吧。”

    “放心吧沈先生, 这段时间我一定会照顾好希希的。”林屿立了军令状,保证一定会好生照顾好meimei的。

    沈东篱怀揣着担忧回家去,林屿跟希希一起回去,态度轻松自然,跟平时一样。毕竟考试当前,心态相当重要,过度紧张反而会影响发挥呢。

    在这种氛围中,林屿安排好店铺的一切,雇佣了车队,开启北上玄州的路途。为了安全走的是官道,还雇佣了不少护卫,一路驾车过去。

    这时,弹簧垫发挥了巨大的重要,垫在马车里内能有效的降低冲击,坐马车再也不用颠的晕头转向。

    希希新奇的摸着,可真是个好东西,以后长途跋涉再也不用担心颠簸了。而其他人的目光更加注视在一路的风景上,路上的风景跟翠州是完全不同的。

    好在路上的时间并不算太长,经过十二天的旅程,终于到达了玄州。

    这是他们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新奇感和兴奋感充斥着身躯,跟翠州不同,玄州的城墙用大块大块的石头累积,一点花样也无,充满了肃穆跟坚硬的风格,而且修建的极高,比寻常的城墙还要高出三米多。仰头眺望,只觉得自己十分渺小。

    他们站在城门口,楞是瞧了十分钟才回过神来。

    林屿恍惚着说:“我算是明白会有不到玄州非好汉的说法。”这里的一切是跟风骨,优雅或者精致完全无关,但别具一格的美。光是矗立在那里,已经足够震撼人心。

    “是,是啊。”希希点头,并且快速拿出自己的速写本,开始绘画。

    他们耐心的等待希希灵感爆发期过去,开始缓慢的逛起城内。越过高大的城墙后,城内的建筑普遍比较低矮,材料也很简陋,只图牢固。

    康安开始留神城内的店铺,缓缓摇头,实在太初级了,只有一些最简单的日常所需用品,根本没有其他地方的繁华,如果能够把常见用品引入此地,肯定会大卖特卖的。

    康平留意的却是其他方面,这里在街道上行走的不论男女,大多数都高大健壮,隔着布料都能看到健壮的躯体,武德十分充沛。

    林屿却想,玄州不愧是玄州,大有开放之风。

    他们包了一个客栈的后院休息,安置好行李,林屿给车队结算了酬劳后,大部分人离开了,但还是留下了三个护卫,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多个人多个助力。

    不过现在才刚刚二月底,斗画比赛的决赛在三月二十五,时间绰绰有余,他们来的有点早。

    “反正要来一趟,就当是出来游玩了,而且,新到一个地方可能会水土不服,多留点适应时间不是更好?”也好提前做点准备不是?

    “大哥说的也对,那我们休息半天,明天出去玩?听说郊外的风景可好了。”康平怂恿着,“说不定还能碰上什么特殊天气。”

    “好啊,你们想去什么地方?”

    “我想去看日出和日落。”

    “听说这附近有一个内陆湖,风景特别秀美,要不然去试试?”

    “不急不急,一个一个的来。还有二十多天,可以慢慢看,等我去找个本地人做导游,想去什么地方都可以。”林屿安抚下他们的激动,准备好好的游玩。

    在客栈里接风洗尘后,林屿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手里提着包裹,雇了马车朝着郊外二十里的方向去了。

    那里驻扎着军队,而蔡元执驻守的也是这个地方。

    作为财聚钱庄的少东家,未来继承人,蔡元执偏偏对从军情有独钟,费了好大力气这才进了军队,最初也百般不适应,好在他咬着牙憋着一口气,渐渐升到校尉的位置上,以他的年纪算快的。

    因为假日少,蔡元执跟林屿只能通过书信来往,已经是好几年没见过。既然难得来一次玄州,当然要见一见好朋友。

    再说,林屿还有点好奇蔡元执变成什么模样了。

    通报检查过后,林屿就只能在两个守门卫士的注视中,站在大门口等着,他淡定又有耐心,被人盯着瞧也没有慌张,一派镇定。

    也是运气好,这天蔡元执不用当值,正在营内休息,一听说有人找他,一骨碌翻起来,“八成是我娘的信要到了!”

    差不多每隔一段时间,蔡夫人都要托人捎信寄点东西,蔡元执已经习惯,但听说找他的是个年轻人,还挠了挠头,“难道是新来的?”

    他并不迟疑,胡乱套好衣裳出了营帐,不料居然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林,林屿?”蔡元执揉了揉眼睛,再三确认。

    而林屿是真被面前的人吓了一跳,天呐!这人真的是昔日的娇贵小公子,金尊玉贵养大的蔡元执吗?

    脸还是那张脸,带着精致可爱,但是这肤色黑的跟炭有一拼!不仅黑,还有干燥脱皮,凡是露在衣裳外的皮肤,浑然一体的黑!

    然后是猛窜的个头,现在至少比林屿高了半个脑壳!加上结实的肌rou,扑面而来的威势,如果非要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非金刚哪吒莫属。

    林屿把蔡元执现在的模样无缝替换到康平身上,突然体会到蔡夫人当初的心梗,换他他也心梗。

    这边蔡元执还在惊讶,“你怎么来了啊!”

    “陪着家里人过来游玩的,这不正好也给你送点东西来嘛,这是蔡夫人的信,这是吃的用的。”

    蔡元执顺手接过交给守门卫士检查,自己兴冲冲的想要拉着林屿详谈,奈何这里是军营,根本没有接待人的地方,连谈话也要在卫士的监督下。

    两人只能简单的聊一些近况,听说林屿要在玄州待上二十来天,蔡元执兴奋的说,“等我不当值时我来找你!”

    “好啊!我住在城内的云来客栈金桂小院,别记错地方。”

    林屿留下地址后告辞,蔡元执兴奋难当,哼着小调步伐轻快,准备去找上级申请出军营,上级详细的问过时间地点后,大笔一挥批准了。

    林屿跟蔡元执约好时间后,就期待着那日到来。

    第二天他们按照导游的指引,提前起床守着日出,果然看到了被人称颂的景象,一轮红日缓缓冒出地平线,在一览无余的土地上,尽情挥洒着光辉,在大自然之下,人类的存在变的很渺小细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