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玄幻小说 - 公子别秀在线阅读 - 公子别秀 第263节

公子别秀 第263节

    太子和齐王对视一眼,面面相觑。

    他们哪有这个本事?

    这次的比试,从某种程度上说,比大比还要激烈,是属于强者的竞技场,他们抛开身份,什么也不是,恐怕连那些人一招都接不下。

    太子立刻拱手道:“齐王一直想要扶桑那位做他的侧妃,让他去好了。”

    齐王也不甘示弱,立刻道:“不不不,那位扶桑天骄,身份尊贵,只有太子才配得上……”

    几天前,两人还在为此明争暗抢,现在反倒一个比一个谦让。

    夏皇看着站在那里还在谦让的两人,再看了看一旁的林秀,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说道:“退下吧,别再说朕不给你们机会,朕给过你们机会,是你们自己不中用……”

    齐王和太子赶忙离去,大夏最后的两个名额,给了张家的张仁和宋家的宋玉璋。

    毕竟,他们是除了林秀之外,年轻一辈的最强者。

    这个消息传出之后,也在王都引起了广泛的议论。

    “谁要是能将那位扶桑天骄娶回来,算是我大夏的英雄了啊!”

    “我也想为国争光,可惜没有那样的实力。”

    “怎么又是林秀啊,他不是刚娶了两个,能不能把机会留给我们?”

    “你,你有那个实力吗,先进入小比前十再说吧,没看到这三个人选,是按照小比的位次选的,你以为谁都能代表大夏?”

    ……

    王都的百姓,对于此事,报以极大的期待。

    虽然他们很羡慕,甚至嫉妒林秀,但在这种国家大是大非面前,还是分得清的。

    他要是能将扶桑的天骄娶回来,那是为国争光,为大夏纳才,完成了大夏所有男人想做,但却做不到的事情,堪称我辈楷模……

    这一次,他不是好色,而是为了国家。

    在平安侯夫妇,武安侯夫妇面前,林秀也是这么解释的。

    他一脸认真的说道:“陛下希望,扶桑那位天骄,能留在我们大夏,这样在几个月后的大比上,大夏在天骄榜上的人数,就会多增加一个,而且以千叶姑娘的实力,进入天骄榜前十不会有问题,这意味着未来的几年,大夏能够得到更多的资源,培养更多的天才,下一次,灵音可以在极地修行的时间,就不是一个月,而是两个月,三个月,甚至更久了……”

    他话音一转,又道:“但如果千叶姑娘被大幽抢走了,她能争取来的那一份资源,也会归大幽所有,在未来三年内,大夏可能会碰巧失去极地的资源,灵音也不能去外面修行了……”

    林秀以灵音的修行举例,平安侯和武安侯夫妇都听懂了。

    灵音正是因为去了一次极地,才得以晋升到地阶的。

    原来他这次去扶桑,肩负的是这么重要的使命。

    对武安侯夫妇而言,这位女婿,哪里都好,但就是姻缘太多,陛下总喜欢给他赐婚,虽然他们也能理解,陛下这是为了更好的延续他的血脉天赋,但他们还是担忧,他会有了新人忘记旧人,冷落了灵珺。

    这次去扶桑,又是为了娶别的女子,作为岳父岳母,要说他们两人心中没有意见,自然是不可能的。

    但这是陛下的要求,他又肩负着如此重要的使命,他们也不好再说什么。

    陛下刚刚让人送来了一箱西域国的葡萄,林秀准备让父母和岳父岳母回去的时候带一些,这是稀罕物,除了后宫,他就只赏赐了林秀,太子和齐王都没有。

    这种贡品葡萄又大又甜,多rou多汁,皮薄无籽,林秀剥了满满一碗,给彩衣嘴里送了一颗,凝儿的脑袋也凑了过来。

    林秀又喂了她一颗,她才满意的离开,继续和秦婉下五子棋。

    林秀向来都是一碗水端平,喂了彩衣和凝儿,自然不能落下秦婉,当林秀走过去,也喂了秦婉一颗剥好了的葡萄,准备回到桌旁,自己享受的时候,忽然感受到了两道审视的视线。

    他散开余光,看到岳父岳母都在看他。

    林秀心道不好,忘记他们还在这里了。

    他从石桌旁走过,来到正在和灵音说话的灵珺身边,用牙签扎起一颗最大的葡萄,微笑道:“娘子,你也吃一颗……”

    赵灵珺错愕了一瞬,就意识到什么,微微探头,娇唇接过林秀喂她的葡萄,微笑道:“谢谢相公……”

    林秀身后,武安侯夫妇审视的目光变的柔和。

    灵音从林秀手里接过玉碗,说道:“谢谢……”

    第265章 夜入千叶府

    西域国不仅盛产美人,葡萄瓜果也是一绝。

    哪怕是将种子带到大夏种植,又或者用元力催生,也没有西域本土种植的那种味道。

    可惜了林秀刚刚剥好的那一碗葡萄,喂她们吃了几颗,就被灵音连碗一起抢走了,不过她还算有良心,最后还给他留了两颗。

    明日一早,林秀就要启程去扶桑了。

    晚上,后花园中,彩衣在对月抚琴,薛凝儿和秦婉一左一右的挨着林秀,林秀剥了一颗葡萄,送进薛凝儿嘴里,她也剥了一颗,抢在秦婉之前喂给林秀。

    秦婉手中的葡萄也剥好了,薛凝儿有些得意的望着她。

    和平相处归和平相处,但因为长久以来的习惯,在小事之上,她还是很喜欢和秦婉较劲。

    秦婉瞥了她一眼,只好将剥好的葡萄送进自己的嘴里。

    薛凝儿小脸上的表情更加得意。

    下一刻,她便再也得意不起来。

    秦婉的脑袋探过来,对着林秀的嘴唇吻了下去,将自己嘴里的葡萄,送进了林秀口中。

    薛凝儿不甘示弱,想要效仿秦婉的时候,却发现玉盘里的葡萄已经没有了。

    秦婉对她微微一笑,说道:“今天晚上,可是轮到我了,你如果愿意叫我一声jiejie,下半个晚上,我可以允许你一起睡……”

    薛凝儿双手环抱,偏过头去,冷哼道:“做梦吧你!”

    虽然这次要好几天见不到林秀,最后一晚,她也想和他一起睡,但让她向秦婉低头,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秦婉摇了摇头,说道:“那就不好意思了。”

    她牵起林秀的手,说道:“时候不早,我们该回房休息了,我房间还有一串葡萄,回去我慢慢喂你,想怎么喂就怎么喂……”

    话音落下,她的另一只手腕被人握住。

    薛凝儿低下头,小声道:“jiejie……”

    林秀对此也很无奈,秦婉的段位,又岂是凝儿能挑衅的,她这纯属又菜又爱玩,每次都被秦婉拿捏的死死的。

    这次去扶桑,会有几天见不到她们。

    临走前的一晚,自然是春宵一刻。

    不,三刻。

    这一晚,林秀只睡了一个时辰。

    先是向彩衣讨教乐理,之后又和凝儿共修武道,然后和秦婉研究葡萄有多少种吃法,最后一个时辰,抱着她们三个一起入眠。

    充实而又忙碌的一晚。

    早上起床的时候,林秀通过亲身体会,终于明白,夏皇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迟早朝时间。

    因为真的不舍得起来。

    ……

    高空之上,一艘飞舟,疾速掠过。

    林秀和张仁宋玉璋坐在船舱之中,舟首处,站立着一位中年男子。

    这艘飞在天上的船,通体由金属打造,由朝廷一位金之异术的供奉驱使,他有地阶上境修为,这次负责送林秀三人前往扶桑,同时也负责他们的安全。

    飞舟的速度极快,从王都到扶桑,数千里的距离,一日便到。

    早上在王都吃完早饭,晚上到扶桑的时候,或许还能赶上晚饭。

    当初送千叶凛回扶桑的时候,夏皇并没有动用这种级别的供奉,但林秀三人,身份一个比一个尊贵,任何一个出事,对于大夏来说,都是不可挽回的损失。

    飞舟从天空急速掠过,船舱中的三人,心思各不相同。

    联姻之路多了些阻碍,林秀并没有多少担心的,虽说是千叶家这次将选婿的年纪,推迟到了三十岁,意味着上一个时代的天才也可以参与,但他们的实力,也不会强到哪里去。

    以灵音和明河公主的天赋,正常情况下,也需要修行近三十年,才能到地阶上境,加上她们觉醒的年纪,至少也要三十五岁以上。

    其他王朝的顶级天才,和她们的天赋差不多,最多只比她们的天赋强上一线。

    就林秀所知,当今大陆,除了赵灵珺,还没有人能在三十岁之前突破地阶上境,就算放眼整个历史,这样的天骄也很少。

    哪怕是现在,林秀也觉得她的天赋很离谱,几乎是一个人独领风sao。

    五大王朝,除了赵灵珺,是没有三十岁之下的地阶上境的,因为只要出现一个,他们就会将之宣扬的人尽皆知。

    这次扶桑之行,问题不大。

    他只想早点结束,早点回家。

    张仁和宋玉璋,则根本没有想过能将千叶凛娶回去。

    他们能和林秀一起去,只是因为大夏有一个天才的断代,张家,宋家以及皇家的天才,不仅仅是同辈翘楚,再向前数一代,依旧没有人比得上他们。

    不过,他们的时代,即将过去。

    从这次小比就可以看出来,他们下一代的年轻天才,已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追上他们。

    而眼前这位比他们还小几岁的人,已经将他们远远的抛在身后。

    这次扶桑之行,和林秀争千叶凛,显然是不可行的,但却是一个提前和四大王朝强者交手的机会,这也是他们愿意前往扶桑的原因。

    林秀等人早上从王都出发,天色还未暗下来时,已经到了扶桑。

    扶桑位于大夏东北偏北的海上,是一座独立的海上岛国,面积不大,只相当与大夏的一个府,岛内地盘,被四个氏族把持瓜分。

    飞舟落在扶桑北部的一座城池,此城名为千叶城,顾名思义,这里是千叶家的掌控之地。

    大夏朝廷,在千叶城中有自己的使馆,四人来到使馆,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了。

    从使臣口中得知,比试在三日后进行,大夏和大罗距离扶桑很近,但其余三个王朝,和扶桑相隔万里,一天时间是赶不过来的。

    使馆为他们安排好房间之后,林秀便离开了使馆。

    千叶城虽然远不能和大夏王都相比,但也别有一番风情,自古以来,扶桑都受大夏文化影响,无论是建筑,饮食,服饰,还是风俗,都和大夏很相似。

    走在千叶城的街头,有一种走在大夏某个小城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