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页
书迷正在阅读:白金王座、咸鱼炮灰[穿书]、炮灰师尊如何成仙门团宠[穿书]、已婚冰山有点甜、重生之契弟、重生的第一天就去结婚吧、劣等支配、你似月亮温柔清冷、龙傲天对我跪下了[快穿]、当女配掌握了反派生命线
“家里有银耳吗?”肖琅问。 宋知春下意识回答:“有,之前有人送了些干货来,我正愁没法吃呢。” “不如煮红枣银耳汤?”肖琅顿了顿又说,“冬天天气干燥,昨天还听勉扬说叔叔有上火的迹象,要做点红枣银耳汤给叔叔喝。” “这爷俩,我就知道,平日里看着有我没他的,实际啊到底是血浓于水,心里放不下牵念的,”宋知春咯咯笑了起来,“父子俩哪有什么隔夜仇。” 肖琅跟着笑了笑。 血浓于水,父子俩没有隔夜仇,哪怕脾气不对付也明白对方的重要性,这才是正常家庭吧。 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时,肖琅被冷风吹得身子直打颤,路旁还有没化干净的残雪,一簇一簇地团着。 冬天本就黑夜时间长,衬得街巷阴冷,更何况现在时辰还早,整个世界安静得仿佛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他说谎了,潘女士不可能会这么早回来,那么说的理由只是想在苏勉扬清醒过来之前离开。 肖琅回头又看了一眼不远处苏勉扬的窗口。 大概开学之前两个人都不会再见了。 明眼人都知道不辞而别是件很伤人的事情,尤其是在两个人关系急剧升温的情况下,但肖琅还是做了,正如他以往擅长的那样。 贪婪地享受别人带来的阳光,又害怕关系更亲密一步,所以不顾一切地逃走,大概他这样的人就只适合一个人,不配得到任何人的偏爱。 潘雪迎回到家的时候是上午十点,她打定主意要给儿子一个惊喜,刻意放轻脚步走到了肖琅的卧室前推开了房间门。 肖琅正坐在飘窗上,一条腿曲着,同侧的胳膊抱着腿,下巴枕在膝盖上,另一条腿在飘窗边自然下垂,单手拿着书在看。 阳光透过窗纱照进来,所有的光都撒到了肖琅的身上,却没有把温度匀一分给他。平常不说话的时候肖琅的神色总是很冷,眼底没有任何温度,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浑身发光,却没有丝毫烟火味。 潘雪迎看得有些愣。 “妈?抱歉,我不知道你回来了。”房间门被突然推开是肖琅没有想到的,他下意识拎着手里的书站了起来,走到书桌前把手里的书放回了书架,顺手拉开了书桌前的凳子,“坐?” 这是典型的招待客人的姿态,人在信任熟悉的人面前通常不会中止惬意偷闲的行为,而在看到她的第一眼肖琅就放下了手头的事情。 这样生疏礼貌的动作让潘雪迎有些局促,恍惚间她以为自己到了其他人家里做客,被主人家照顾得无微不至。 潘雪迎下意识看了眼飘窗。 肖琅喜欢坐在飘窗上是潘雪迎一直都知道的,小时候肖琅跟着他们的时候,家里也有这样款式的飘窗,紧挨着窗户的是一层窗纱,飘窗外是一层厚实的窗帘。 肖琅就喜欢坐在窗纱和窗帘之间做自己的事情,一个人乖乖地看书,不哭也不闹。 后来有一次潘雪迎问肖琅为什么有书桌沙发不愿意坐,独独喜欢坐在飘窗上。 那时候还在上小学,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肖琅很认真地回答了她:“因为靠近阳光。” 上小学之前,肖琅没有跟着她和肖自强,他们两个忙着赚钱,就把儿子寄养在老家外祖父那边。 每次过年回家的时候,大老远她就看见肖琅站在村口等自己,一看到自己就跑过来接过她手中提着的大包小包,小小的粉团子嘴里却还振振有词:“不可以让女孩子拿重物。” 而每次到了要分别的时候,肖琅一直会把她送到路口,站在那里一直看到她的车消失在下一个路口。 有一次潘雪迎已经拐过了路口才想起来自己的包忘到了家里,急匆匆开着车掉头赶回来的时候,肖琅还站在村头的冷风口里。 所以和肖自强稳定下来以后,潘雪迎做的第一个决定就是把儿子接回到自己身边。 大约是生来体质不好的缘故,肖琅特别怕冷,从小就体弱多病,长到初中之前隔三差五就得进一次诊所。抓药的医生每次看见她带着年幼的肖琅过去都会打声招呼“来了?”,这时候肖琅的脸上总会显露出抱歉的神情。 与肖琅小时候生活的k市不同,z市气温低妖风多,租住的房间里没有暖气,地带也不好,只有在午后的有限时间里才会有阳光照进来。 有时候连潘雪迎自己都会忍不住抱怨,为什么没有租一间带暖气的屋子,可除了格外喜欢坐在飘窗上这一点,肖琅没有表现出任何自己畏寒驱光的迹象,从来没有主动给他们添过麻烦。 明明那时肖琅还是会在每次她回家的时候主动拥抱她,问她工作是不是很辛苦,偶尔露出孩子的率性拽着她的衣角不肯松手。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肖琅对待她变成了今天这副客气而生分的样子呢? “工作提前结束了,我回来得早,没有事先跟你说,”潘雪迎靠着门框,“不坐了,就跟你说几句话,一会儿还要出门。” “吃过饭了吗?要不要我做点什么垫垫胃?桌上还有...”肖琅说着手已经放在了门把手上,只要潘雪迎一句好他就会开门去准备饭菜。 “吃过了,你不用cao心我,”潘雪迎赶忙笑着拦下了肖琅,“同行的阿姨说她家儿子怎么怎么不省心,我就想到了你,从小到大没让mamacao心过几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