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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踹掉知青前夫后嫁糙汉 第70节

    李冬梅没做声,因为在家里据理力争,拿到了一部分今年下乡的补贴,但现在也被小偷偷了,李冬梅想起了李峰可憎的嘴脸。

    他不是爱这个儿子嘛,话里话外,欺负自己的时候,说今年后半年等张雪梅的儿子大点,就起诉离婚,他带着儿子一起过。

    就是说李峰没打算娶自己,李冬梅也没想法嫁给李峰,他的心理太黑暗了,嫁给他也许连温饱都解决不了,他不会善待自己的,李冬梅拉了拉衣服,看着被李峰掐的一片青紫的胸口,浑身充满了戾气。

    想着你李峰如此糟践我,我不能无休止的为了儿子的口粮和他别有所图的接济而忍耐下去了。

    嫁给王轩,王轩好歹是个老实的,只要不再有孩子,等以后有回城的机会,再想办法吧。

    李冬梅想通了,麻利地给儿子换上干净的衣服,举着儿子,诡异地笑道:“儿子,你亲生父亲就是个恶魔,但他很爱你,不过我不会让他如愿的,不会让他下半年把你带走自己养,妈给你找个后爸吧,我们娘俩起码不会饿死,我是你mama,你也看到了,你爸爸总是欺负我,很变态,妈不想你和这个变态生活在一起,以后你也会变成他那样,太可怕了,还是跟着我吧。”

    李冬梅也换了衣服,抱着儿子去找了王轩。

    王轩正蹲在家门口吸旱烟袋,李冬梅看了眼,有些迷茫,他像个老农民似的吸旱烟,感觉和自己站在一起很违和。

    但王轩见了李冬梅,赶忙起身,眼神有些惊喜:“你找我?”

    李冬梅忍住了内心对王轩刚刚的老农民形象的嫌弃,轻点了头,勾着苦涩的笑:“嗯,王轩,我带着儿子嫁给你,你愿意娶我的话,我们立马就去开证明领结婚证去,但你结婚后不能打我,不能打我儿子,要管我们吃饱穿暖,你能做到吗?”

    一脸憨笑的王轩立马应承下来:“那咋不能,只要有我一口吃得,就不能饿着你,你儿子我也能养着,就是我们得有我俩的儿子就行。”

    李冬梅这天和王轩领了结婚证,把自己关在小柴房里放声痛快的大哭了一顿。

    三天后,正式结婚,王轩正式迎娶李冬梅。

    李峰是李冬梅结婚第三天,从张雪梅嘴里得知的,气呼呼地找到在田地里挣工分的李冬梅质问:“你突然结婚,怎么不告诉我一声,你故意的吧,我儿子呢,下半年你得还给我,你根本就不爱他,不配当他的母亲。”

    李冬梅冷笑着回应:“李峰,你是个什么东西你我心知肚明,我怎么对我儿子你管不着,公社早就判给我抚养了,我儿子现在也不是黑户了,我和王轩结婚了,孩子的户口落在王家屯了,他姓王,我不会把儿子交给你养的,你就是个禽兽,你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吗,我偏不让你如意。”

    李峰气急败坏,上手推了把李冬梅,被田地里的王轩大跨步冲过来,逮住李峰狠狠锤了一顿,李峰还手,被王家几个本家人一顿猛揍。

    临了,王轩警告李峰:“要再让我看见你对我媳妇动手动脚,看我不打死你,呸。”

    李峰鼻青脸肿的回到张家,见了张雪梅,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又想吵架。

    但这次李冬梅没发脾气,看着李峰鼻青脸肿的,想着应该是王轩干的,也好,他李峰以后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去找李冬梅了。

    张雪梅想,李峰你没了外面的姘头,看你能招架住我的美人计不。

    清平公社收到乡公安转过来的二十块钱和十斤粮票的时候,因为是沈冰月跟着这个案子,就把这笔钱给了沈冰月:“这是我们在小偷的家里搜出来的,因为王家屯李冬梅的钱没有返还,所以这笔钱就作为小偷的返还钱款,请公社走手续处理,因为李冬梅同志也向公社提过诉求,所以上交公社返还。”

    沈冰月和李冬梅这一世,别人是看不出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充其量就是以前见过而已。

    沈冰月拿着这笔钱,自然是要作处理的。

    李冬梅结婚了,沈冰月也从沈妈那里得到了消息,想着李冬梅还是熬不过去,选择找了个捷径,先解决这两年的温饱再说。

    知青大批返程78年就开始了,最晚不过80年左右了,现在都77年了,李冬梅可能倒在了黎明前,如果结婚了,应该就落户本地,不会再安排回城了。

    沈冰月骑着自行车,揣着钱和票,到了王家屯的村大队,一来要把钱和票给李冬梅,二来要看一下葡萄园的种植。

    村长于是亲自带着沈冰月在田间地头看了看后,直接去了王轩家里。

    农村的很多工作,都需要亲自跑路,谁让通讯不发达呢!

    沈冰月看着没有大门的小院,和沈家以前差不多,小院里一个中老年妇女坐在小板凳上,双腿上放着大簸箕,簸箕里的玉米面生虫子了,正在扒拉着玉米面,挑小虫子。

    小院里一个一岁多的小男孩正坐在地上,四月里的天气倒是暖暖的,但昨日刚下过雨,地上还有一摊子泥水,小男孩穿着开裆裤坐在地上还是很冷的,他流着清鼻,时不时抹一把鼻涕,脸颊上划过一道道黑,小手拍打着小水坑的水,嘿嘿地笑,玩得不亦乐乎。

    农村里养孩子不是那般的精细,孩子们随地玩耍也比较常见,沈冰月有了一刻恍惚,这小男孩不是李冬梅的儿子嘛!

    那张脸虽然和前世比,黑瘦了些,但沈冰月永远都不可能认错的。

    以前在沈家小院,李峰骄养着,自己也最终接纳了他,他过得还是很好的,起码比现在没有人用心看管要好些,现在的小男孩就是散养状态了。

    王家屯的村长吆喝了一声:“钱凌,你儿媳妇在家不,这是公社的沈领导,过来找她,上次小偷偷走的钱返还回来了,让她签个字。”

    57岁的钱凌抬头看见村长,连忙放下簸箕,咧开嘴,迎了一步。

    钱凌很瘦小,看着瘦巴巴的,皱纹已经爬满了面颊,是一个饱经岁月摧残的农村妇女形象。

    她又瞅了眼沈冰月,笑出了一脸褶子:“这十里八村的哪有不认识沈领导的,是个有本事的,大倩婆子和我关系可好了,也经常提起沈领导呢,真是老沈家的祖坟冒青烟了,得了这么好的闺女,把全家都带富裕了,本家都跟这沾光呢,快进来坐。”

    第133章 来看看李冬梅

    钱凌从灶房搬了两个小板凳,给两人让座,“儿媳妇出门了,说是去乡里供销社买点头绳去,走了三个多小时了,快回来了。能代签的话我给代签,要是不能,儿子也陪着去了,他们一会还要赶着去草莓园干活,一会就回来了。”

    这种手续,肯定是要本人签的,沈冰月就说那就等一会看看。

    闲来无事,就一起唠唠家常。

    沈冰月看着土坯房的小院,小院里堆着这一堆那一堆的杂物,看着不太整洁。

    农村也有很多都这样,沈家因为沈妈是个爱干净的,即便以前家贫如洗,卫生还是倒腾的很好,封妈就更是个仔细的,是个幸福的家庭主妇,每天一起床就开始打扫卫生,洗洗涮涮的,但王轩家就不一样了。

    沈冰月见到簸箕里的玉米面生褐色的小虫子了,也接上了钱凌的话:“大娘,玉米面生虫子了?”

    钱凌也没有不好意思,呵呵笑道:“可不是吗?我今天早上做了点玉米糊糊,儿媳妇从碗里挑出来个小黑点点,一看是小虫子,这才发现的,哎呦,说起我儿子娶得媳妇,太讲究了,我老婆子做了几天饭被嫌弃了几天,是京都的,挑剔些,这生虫子里我就赶紧挑挑虫子,晾晒一下。”

    钱凌是个能说的,农村的大娘们有很能唠嗑的,整日里七大姑八大姨的事,坐下来能聊一天都不厌烦。

    钱凌提起了李冬梅带过来的儿子:“俺儿子可喜欢这个媳妇,我作为婆婆也不好说啥,现在村里条件可比前些年好了很多,儿子喜欢就娶了吧,就是带了这么个拖油瓶,没办法,就结婚这么几天的功夫,我就发现了,儿媳妇不喜欢带孩子,扔给我带,算了,只要她能再给我老王家生个带把的就行。”

    村长在来的路上,给沈冰月说过,王轩的老妈生了六个闺女后才生的王轩,结婚前十年都在生孩子中度过了。

    村长路上还感叹:“钱凌是个苦命的,丈夫在世的时候重男轻女,总是想要个儿子,因为钱凌老是生闺女,挨过不少打,到了30多岁才生下王轩,娃们多,你知道的,以前咱这条件不好,日子过得艰辛,现在儿子总算娶了媳妇了,也算熬到头了。”

    沈冰月见钱凌倒看起来是个明事理的,但李冬梅的儿子到底不是王轩的亲骨rou,就沈冰月在小院里等了一个小时,钱凌也没看两眼坐在地上玩泥的孩子两眼。

    还是小男孩自己玩累了,歪在地上睡着了,沈冰月提醒下,钱凌才把小男孩抱回房间去。

    沈冰月知道,对于这个小男孩来说,不被这个家庭重视是注定的事。

    李冬梅回来后,沈冰月看着变得很瘦的李冬梅,想着一年时间减下50斤的rou确实是很厉害的,在现代可算是令人欣喜的,但这个年代,就侧面反映了她的境况很不好,缺吃少喝的。

    不过今天的李冬梅穿着一身崭新的绿军装,还是很漂亮的。

    李冬梅同样看到了沈冰月,微愣了一下,同样审视了一番。

    沈冰月和自己差不多,穿着绿色的军装款衣服,一双黑色的布鞋,但容光焕发,比以前更增添了一分柔和的美,美的那么耀眼,一看就知道是生活很如意的女人。

    她站在阳光下,浅笑着看着自己,李冬梅觉得,沈冰月一定是在内心里嘲讽自己,嫁给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李冬梅很局促,待到知道沈冰月的来意后,有些恼怒,要不是公安说钱追回来很难了,自己得想办法过日子,怎么会这么快嫁给王轩。

    李冬梅觉得沈冰月就是故意的,质问道:“什么时候退回来的钱,怎么不早点给我呢?”

    语气很不客气,被婆婆嗔怪着:“咋说话呢,沈领导不是来家里送了吗,多好的领导,可不敢乱说话。”

    沈冰月同样注视着李冬梅,想着你反应这么大,真得是为了口吃的才嫁过来的了?

    李冬梅可能觉得语气太过生硬,把沈冰月让进了房间,俩人独自在一起的时候,李冬梅签字拿回了钱,冷哼了声,对沈冰月冷声道:“你是不是特地来看我笑话的,沈冰月,我是嫁给了农民,但你不是也一样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娘家是京都的,以后我还可以回去。你不必来看我的笑话。”

    沈冰月觉得李冬梅真得是死鸭子嘴硬,面对如此不客气的李冬梅,坚定地说道:“我和你不一样的,我嫁给了爱情,你一口一个农民,是看不起自己的丈夫吗?这一年间,一直有流言蜚语,说你和李峰以后会走到一起,我原本还觉得有可能,但现在见你如此,觉得我可能意会错了。”

    提起李峰,李冬梅握紧了双手,凄凉一笑,“沈冰月,我现在才觉得你没有和李峰谈恋爱是对的,我以前竟然还嘲讽你,这是我这辈子做得最错误的决定,他就是个魔鬼,我知道你好奇,我可以满足你啊,张雪梅这一年多了总是找我的事,怕我破坏她的婚姻,真是好笑,我巴不得李峰能和她天长地久呢,因为那才女人的地狱!”

    沈冰月见李冬梅如此表现,和去年刚回来的时候态度截然不同,想着李峰怕是打击报复了李冬梅抛弃他和儿子的行为。

    沈冰月不意外,也知道李峰会如何报复,相信还原度会很高。

    李峰这个人,前世加注在自己身上的何尝不是个噩梦,比起只折磨了李冬梅一年要温柔得多。

    李冬梅前世陷害了沈冰月,把本应该自己抚养的儿子通过李峰的计谋塞给了沈冰月。

    沈冰月被蒙在鼓里大半辈子,这辈子,李冬梅抚养了一个她都不爱的亲儿子,想必是痛苦的。

    李冬梅把儿子当成她不幸命运的始作俑者。

    沈冰月淡淡地道:“那是你和张雪梅、李峰的恩怨了,跟我没有什么关系,今天我来是为了公事。”

    沈冰月在心里补了一句:李冬梅,这辈子,你要学着承担自己的责任了,没有我替你照顾你的儿子了。

    王轩的婆婆想让李冬梅为王家传承香火,知青返城就是这几年的事了,她现在嫁给王轩别有所图。

    到了知青返城的政策下来,李冬梅结婚生子的话,就一辈子留在这里了,除非那时候已经跟现在的丈夫离婚,再一个人回城。

    李冬梅仍旧是个心高气傲的,从她的态度上,沈冰月感到,她仍旧是前世那个自私的,嫁给王轩是无奈之举,是为了解决温饱,脱离李峰的魔爪。

    但有目的的婚姻,终究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至于是什么代价,谁都不知道。

    自己的路自己走,前世沈冰月相信了李峰,嫁给了李峰后,多年来婚姻不幸,是沈冰月识人不清,遇上了彻头彻尾的渣男,重生了,看清了这几个人的本来面目。

    三个不惜毁了别人人生的利己主义者凑到一起,会如何呢?

    而自己和封国栋,付出了上辈子一辈子的代价已经够了,这辈子沈冰月带着对封国栋的感念和爱意而来,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封国栋也会幸福的。

    沈冰月走出王家小院的时候,小男孩醒了,不停的哭泣着,被烦躁的李冬梅训斥了:“别哭了,天天只知道哭,烦死了。”

    说完大声吆喝着:“妈,王城醒了,给他喂点米糊糊,估计饿了,一直哭得人心烦。”

    沈冰月听见后,想着李冬梅把姓也给孩子改了,估计李峰这个爱儿子着魔的人非气死不可了。

    沈冰月只有在见到这几个人的时候会想起前世,有些感伤。

    但别的时候,沈冰月会抛下过往,往事皆为云烟,今生才是自己应该把握的。

    第134章 崛起的小吃货的理想

    沈冰月骑上凤凰牌自行车,往家赶,去看自己三个可爱的孩子,和那个痴情的汉子。

    对于沈冰月来说,那里是一个温馨的避风港。

    封国栋最近对香菇种植很上心,沈冰月不用cao什么心,他越干越有劲,会时常说:“冰月,我们三个孩子呢,我得努力奋斗了,我看到你和孩子们,总是会满满的动力,就是觉得全身都有劲,生活很有奔头。家里自留地的工作主要我跟进吧,有啥不明白的我问赵运达去,你上班,喂奶就够辛苦了。”

    沈冰月觉得,这辈子,封国栋不会像前世一样,感觉生活压抑,人有干劲是好事,他总是把笑意挂在脸上,证明他对现在的生活状态很满意,如此甚好。

    刚回到家,就见沈晓铭靠在小院的墙边,和崔雨珍在封家小院里聊着什么。

    崔雨珍现在是沈晓铭的班主任,沈晓铭上初一,这次来封家,崔雨珍想组织学生到沈家庄的实验大棚里参观学习。

    沈晓铭也积极地在班主任面前表现:“姐,学校下午总是会组织我们去干活,田地里我们都去了多少次了,但咱村的试验田一次没去过,让我们去参观学习吧,听你说那里是搞新品种研发呢,我们学生才更应该去。”

    实验田不对外开放,进去的都是农学院的专家和大学生。

    今年已经作为农学院的大型试验室正式获批了,还在扩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