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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头一次跟一桌不太熟悉的人吃饭还有点拘束,但饭菜味道是真的棒,我也吃过饭馆的饭,但跟李老太家的饭比起来差太远了,我甚至觉得今天这一桌菜就够红红火火开一家饭馆。 我吃饱以后李老太还让我端了一盆排骨烩菜给我爸我妈,我爸妈他们也吃得特别香,听说我想跟李老太学做菜,都期待得不得了,连连说我要是考不上高中,能学到李老太的手艺开个小饭馆也行。 我是真的想跟李老太学做菜,所以回家以后拿着本子回忆着李老太做菜的顺序还做了笔记,我家里还留了不到一斤参薯干,够做至少两次,我打算先尝试两次,等到熟悉些以后再带上礼物去请教李老太,去学点真本事。 把参薯干当萝卜干炖到rou里头真是香得很,尤其是在一次蒸和晒以后再油炸,彻底去掉本身的酸涩味,吸收上rou汤简直是一绝。 果酱这玩意不符合本地人吃饭的习惯,但毕竟我们家卖得便宜,而且黄颓子的酸甜味也确实招人喜欢,所以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二十八瓶果酱全部都卖了出去,不光我们家菜水钱稍微宽裕了点,我爸和我妈也不再因为东西难卖或者没钱进货而长吁短叹。 月底穿过石门的时候我拿了三个超大的编织袋,黄颓子的季节已经要过了,我要多拿回来些参薯放小卖部里卖。 不光是编织袋,其实这一次我还拿了三根剥掉外皮的火腿肠,它们是我给村里大狗带的礼物,我俩老交情了,它帮着我照看田地还有小屋省了我多少后顾之忧,以前我只能给它吃点参薯或者一点点小猫鱼小虾米,这回手头宽裕,可得好好谢谢它。 凝固的时间恢复流动,我把编织袋塞进小屋低矮的门里头,小声:喂~喂~的叫。 大狗连名字都没,作为村里唯一一条狗,它的名字就叫做狗,我以前一度以为狗是它的名字,但了解稍多才知道那只是个泛称。 不晓得正在哪巡逻的大狗很快就听到动静小跑了过来,它个头可真大,我无聊的时候会抓着它的两个前爪让它站起来,它两个爪子搭在我肩膀上,能比我高出三颗脑袋。 我手上火腿肠散发的异样香气很快就吸引了它的注意力,它歪着大脑袋在我手边闻来闻去,大扫帚似的尾巴兴奋地摇晃着,显然对这种味道非常喜欢。 但大狗真的很绅士,它从来不会从别人手里抢吃的,我把香肠递给它,它凑近闻了两下,试着轻轻咬了一下,然后小心地把香肠从我手里叼出来,仰头几口吞下去。 香肠味道不错,大狗狼吞虎咽下去以后意犹未尽,把我手都给舔了了一遍才罢休。 我想钻小屋睡觉,但大狗心情不错,估计想我陪他,用脑袋蹭我腿,我不得不坐到门边平常当凳子的石头上搂着它顺毛,跟他培养培养感情。 夜风很凉爽,吹到我寸头上很舒服,抱着鬃毛粗硬的大狗也不燥热,抬头就能看到漫天星星还有大得吓人的月亮。 在我原来的世界,月亮只是天空啤酒盖大小亮晶晶的东西,在这个世界要大多了,明晃晃几乎比吉普车轮胎还要大,大气圈模糊的轮廓、广漠森林墨绿色阴影、湛蓝色海洋甚至是白色的冰川色块都一览无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在从外太空看另一个地球。 毫无疑问,我头顶的月亮是一棵拥有生命的星球,如果不是仰头盯着月亮看容易眼睛酸,我真怀疑只要足够仔细,我就会看到上面城市的痕迹。 月亮上会住人吗? 我不知道,就算是有智慧的生命,他们也可能跟人类长的完全不同。再说了,我不在地球,头顶的也根本不是月亮。 大狗被挠舒服了起身继续去值班巡逻,我也挠挠胳膊和腿上的蚊子包钻进小屋休息。 大狗每天巡视村庄是习惯性的工作,这季节其实没什么好巡逻的,弧形的湍急大河跟高耸断崖般的山脉将小村跟外界彻底隔绝开来,任何人或者大型动物都没法通过天然的障壁来侵扰村子,如果不是每年降温以后河水变浅,村子会有一个多月时间能跟外界相通,这里简直堪称世外桃源。 第14章 93年10月云影 我五米见方的参薯地全面收获用了一整星期,在所有人眼皮底下我根本隐瞒不住参薯的产量,没有任何人能想到一个外来的流浪汉能咸鱼翻身变成本村的参薯大户,成堆的饱满参薯让旁观者们都眼热无比,我借机用参薯跟村里好几户人都换了些日用品,尤其是草席跟亚麻布,它们能让我睡觉的草窝舒服一些。 我只留下了过冬必要的口粮,大部分都以优惠的比例换了出去,算是对慷慨收留我村庄的回馈。 村里有个死了丈夫的寡妇会用细线织布,她手艺不太行,布质量很差,再加上身为外来户,丈夫去世以后不受村里待见,带两个孩子日子过得很艰难。我大部分的参薯都换给了她,有这些参薯她能够安心过这个冬天,两个孩子也能吃饱一点点。 寡妇带着两个孩子,大女儿九岁,总是跟在她背后,会帮她做点力所能及的活计,小的六岁,总挂着鼻涕,看到别人吃东西的时候就站在远处羡慕地吮吸指头,直到jiejie拽着他的耳朵把他带走。 参薯都被换出去,但多了些木碗木盆和工具,我的生活比先前方便了很多,只可惜我没法把参薯带回对面世界的小卖铺卖,少了好多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