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什么“沂国第一摸金校尉(夏禾)”、“玖地某某馆大花魁”、“杀猪圣手(万俟连清)”、“牵线必成在世红娘”、“棒打鸳鸯之神”……诸如此类,现在还多了个易然——“丐世金乞”。 为什么是金乞?因为易然是沂人,金色头发。 称号是夏禾给封的,听着还真像那么回事,仔细一品狗屁不通。 “你能喝酒吧?”进入酒馆后,殷庆炎问刘照君。 “能啊,怎么不能喝?”刘照君理所当然地说完后,意识到两人如今都在喝药,怕是不能沾酒,“我们去问问奚神医?” 于是两人买了两坛贵酒,打算拎回客栈。如果能喝,就当场开坛喝掉;不能喝,就存着回头喝。 如今的刘照君对这个世界的物价有了一些认识,殷庆炎听报价付酒钱时,刘照君在一旁低声吐槽道:“美酒刺客。” 殷庆炎立时警觉:“什么?什么刺客?这酒里有毒?” 酒馆掌柜:“你怎么还平白无故地冤枉酒呢?!” 见自己随口的一个梗引起误会,刘照君连忙给殷庆炎解释这个词的意思。 “我上一世的那个国家里,说一个商品后面带着‘刺客’二字的意思是,那样东西表面上看着不怎么样,但是很贵。” 酒馆掌柜:“你都还没喝,怎么就知道它看着不怎么样了?!” 刘照君又意识到人家老板还在这里,于是又赶忙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一人拎着一坛酒回客栈的路上,殷庆炎突然问:“你上一世的那个国家里,很太平吗?” 人们能将“刺客”二字当玩笑话来讲,应当很太平吧? 刘照君想了想,说道:“比起整个世界来说,算是很太平吧,但是也有坏人,不过我们那边有专人保护平民。” “砖人?” “就是军人警察之类的。”刘照君笑道,“话说你这个职务,代换一下,应该算是我们那个世界的警察。” “井茶?保护人们的人?” “嗯。” 殷庆炎嗤笑道:“我可不是,我只是在保护我的家人。” 刘照君顺着他的话说道:“是,顺道保护了一下人们。” 先前在天行的时候,刘照君没少听关于殷庆炎的坏话,都说殷庆炎生性嗜杀、凶残暴戾、不近人情,他还因此为自己担心了好一阵子。 可是这么久相处下来,刘照君发现那些传言没一条真的。 首先,生性嗜杀。 如果有人天天要让他死,他为了自保肯定要反杀啊,要他死的人越多,他杀的也就越多。至少到如今,他还没见过殷庆炎乱杀人,要杀,也都是杀些威胁己身的该杀之人,甚至大部分时候是在为民除害,比如杀“天劫”的成员和砍山匪。 其次,凶残暴戾。 刘照君突然偏了个思路。 在床上的时候,殷庆炎确实挺凶残的。 ……不是,想啥呢。 他对于“凶残暴戾”这个词的理解是“暴君”,是“看谁不顺眼就杀谁”,是以虐待别人为乐,但殷庆炎一条不占,如果不是有时候态度不好或是脾气臭,殷庆炎真的算是一个十佳好上司。 听说殷庆炎亲自下断崖把段意馨的那半截腐尸给卷在席子里抱上来时,他狠狠地震惊了。 这两人真正将他前世只从课本中见过的“知音”一词给演绎了出来。 ——你懂我的舞,我便以这舞为你所用,万死不辞。 ——你为我所用,若是因此而死,尸腐无人收,我便亲手为你收殓。 这要是能流传后世,也算是一段佳话了。 讲真的,如果是他的好朋友在野外尸体腐烂了,他不一定有那个勇气去将人收拾走,而是会去拜托专业人士帮忙。一是过不了生理那一关,人类对于腐尸的抗拒是刻在生存本能里的;二是过不了心里那一关,腐尸他恨不能根本没看见是长什么样,不然得夜夜做噩梦睡不着。 他总会在一些地方,特别佩服殷庆炎。 最后,不近人情。 呵。 他刘照君现在还能好好地活在这里,就是殷庆炎最近的一份人情! 谁敢诽谤他的救命恩人大金主?谁?! 回到客栈后问了问大神医,神医说刘照君那情况能喝酒,殷庆炎尝一口得了。 开坛刘照君喝了一口,知道奚平事为什么说能喝了。 这酒淡得跟水一样。 “……”刘照君有些茫然地问,“那掌柜的不是说这酒很烈吗?” 殷庆炎抿了一口,道:“确实很烈啊。” 刘照君以为是自己的味觉刚刚出问题了,于是又喝了两大口。 咂摸咂摸,就是很淡,跟上辈子喝的那种啤酒差不多,只不过这个更甜一些,有米香味。 刘照君又摸索着夺过殷庆炎的那坛酒,喝了一口。 一样的味道,一样的平淡。 在想要告店家搞诈骗前一刻,刘照君想起了这是古代,酿酒技术较低,酒的度数自然也不高,这个刺客酒的度数尝起来也就五六度,喝着根本不过瘾。 殷庆炎以前很少喝酒,他体温高,一喝酒立马就上脸上头,容易糊涂。 可他的身份和处境使他必须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糊涂能要了他的命。 近几日没有出什么祸事,刘照君的眼睛能看到人影了又是天大的好事,值得庆祝。此刻美酒在手,佳人在侧,殷庆炎小小地放纵了一下,喝了三碗,然后脑袋咣当一声砸在了桌子上,醉的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