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我是一把刀)
第十章(我是一把刀)
你毕业之后打算怎么办? 能怎么办?找工作呗 路弥趴在付砚的胸膛上玩头发,卷成了卷去挠男人的鼻子。男人微微仰头,张嘴含住。薄薄的唇抿着黑黑的发,舌尖撩人地一点点收进去路弥脸红,把头发从男人嘴里拔出来。你羞什么。付砚笑了。 我羞了吗? 路弥嘴硬。 付砚挑眉瞧她。路弥狠狠戳了他一指头。男人胸膛里传出厚重的笑声。他捉住路弥的手指,放到唇边吻了吻。 毕业以后,来总规院吧。 诶? 路弥一愣。 虽然有点难,但我会尽力争取。 付工关系硬啊 你男人好歹也是个副高。 哟 等这次出差回来,我就跟上面说一下。只要总工没意见,应该没什么问题 路弥不说话了。付砚从座位上坐起,把自己的皮夹克覆在路弥光裸的肩上。 小路,我是认真的。 付砚言语恳切,等待女人做出答复。狭窄空间忽然寥阔。付砚看不见路弥的心。 然后呢? 一阵沉默后,路弥突然出声。 什么然后? 付砚不解其意。 路弥低头。她还坐在付砚的腿上,由于车顶的高度只能微微驼背。女人纤瘦的腰肢刀刃一样的薄。付砚想起来其实在同辈之中,路弥的风评一直不太好。 锋利,凛冽,倨傲。 我到总规院、和你双宿双飞吗? 路弥笑着道。 她的语气很奇怪。付砚在其中捕捉到一丝荒诞。小路,你听我说。他耐着性子解释:总规院福利好、待遇高;虽然加班辛苦,但至少我们天天都能见面啊你放心,我会做得很周到。 男人声音低沉又坚定,带着小小的希冀。路弥到嘴边的酸话被稀释了一个度。但她这次不想再拖了。 周到? 她又笑了。 什么叫周到?是和你偷情,还是出轨?路弥微微歪着头,像无辜的恶魔:就算是真能瞒天过海,你以为我就愿意吗?付砚,你别忘了,我是个女人,将来也是要嫁人结婚生孩子的。五年前你娶了别人,我没有说什么;但如果要我一辈子陪你玩这种把戏,你真当我是不要钱的鸡吗? 付砚愣住了。 你在怪我吗? 呵;怎么敢? 你怪我没有娶你? 路弥舔了舔腮帮子,张开嘴又闭上。 你要是真的想,早八百年前就娶了我了。 她终于没忍住。 付砚闻言一愣,然后怔住。 路弥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但她的确就是这么想的。两人面对面坐立。车厢内很安静。路弥深深吸了口气,但最终还是决定,什么也不说。 付砚沉默了很久。 闹钟响了。上班时间到。 手机嗡嗡个不停。付砚没有管。路弥从他身上撤下来,兀自摁了锁屏键。 我走了; 衣服还你。 她把夹克递还给男人。男人没有接。 路弥索性丢在后座,穿好衣服,推门下车。 这些话,她其实忍了很久。 重逢那一刻,她知道自己果然还是放不下他。爱情就像一道方程式,它把自己对世间所有的记忆全都映射到另一个人的身上。走路的时候,会想起他;吃饭的时候,会想起他;睡觉的时候,梦里全是他所有陷入这种定式的情侣们,美满的,自然乘风破浪;分开的,便刀子般的病入膏肓。 她病入膏肓过。 而那种痛,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她并非想逼付砚做出什么决定木已成舟,连孩子都有了;还能再做什么呢?无非是舔一舔送到嘴边的糖,知道味儿没变,也就罢了可她不愿意舔一辈子啊!糖吃多了要蛀牙,还是白米饭来得实在。 争吵后的一个星期,水务局的会照常开,可是路弥都没再看见付砚。可能是生气了?五年前她也同他这样吵过 不。不对。应该是出差。路弥想。 付砚那个人,要生气,很难。 夏天的势头已在路上,雷雨乍起乍停。趁着清明节,路弥回了趟家,母亲照旧催婚,她照旧敷衍。小镇的故事就这么多,说来说去离不开那几个人。母亲告诉她,父亲和小三离婚了,连孩子都没有。 人在做,天在看。 母亲一边添饭,一边神神叨叨。 路弥默默夹菜,不想往自己身上扯。 还记不记得你原来玩的那个朋友?姓付的那个?母亲忽然道:听说进了什么什么院?嘶什么院来着 总规院。 对对,总规院!老母亲一脸八卦模样:你沈姨的老公不也是那儿的嘛!前段时间刚从那里辞职听说不是人呆的地儿!每天加班到两点不过工资也高 老妇人神神叨叨,多年cao劳让她失去了青春。 路弥忽然想到付砚。 是不是他每天也这样? 每天都坐在饭桌前,听一个臃肿的女人说着冗长的话 她决定回一趟中学。 路弥毕业的那一届算成绩最好的。九个清北,第一梯队基本全进了双一流。路弥走过食堂旁边的走廊时,发现自己的照片还在被当做优秀校友挂在上面。 17岁的小路同学,对着25岁的小路同学傻笑。 她觉得有趣,拍下来发到朋友圈。当年的小伙伴们如今四散在天涯,出息的留学加薪,没落的消失踪影;曾经稍微动一下位子就闹个不休的孩子们,现在,也变成微信朋友圈里的红心赞了。 再往前走,就是cao场。 因为放假,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路弥爬上观众台,清明时节的风撩动她的裙摆,湿漉漉的青苔味道让她想起从前运动会时热闹嘈杂的景象那时她负责写新闻稿,搜肠刮肚地琢磨字句。主席台的大喇叭震得人人心烦意乱,偏偏天气又燥热得不行。小路同学嘟着嘴要丢笔,忽然远处传来欢呼声;她抬眼去看,正好看到两百米赛跑的付砚冲过终点,像飞镖一样 无声地,瞬息地; 少年抹了把汗,四下张望; 第二名的他没有人递水,站了会儿,一个人默默离开赛场。 可能是从那时起吧,一种叫做心疼的情绪慢慢占据了小路弥的心。当天小路同学挥毫八百字:运动会期间被轮流播放,过稿率堪称第一。全校人都记住了高一三班的才女路弥;而高一三班的路弥,也记住了高一六班的付砚。 这一记,就是十年。 路弥在cao场上坐了很久。直到太阳下山,寒气上身,她才慢悠悠站起来。 往事已矣,不可追也。 路灯不知不觉亮起。天色昏暗,暧昧无言。与来时相比,夜晚的校园似乎大改其貌。熟悉的教学楼渐渐显出本来面貌,空洞洞的窗框仿佛骷髅的眼睛。暗处魑魅鬼祟蹑行,张牙舞爪潜藏祸心 路弥走在树影中,宛如佩剑女侠;高跟鞋落地清脆,一声一声斩断这十年过往。 纵使世事变幻人情浮动,那又如何? 不变的,自在我心。 临近校门,那股阴冷之气才渐渐散去。城市的霓虹映入眼中,路弥感觉自己又年轻了一回。 不过,她也不算老吧? 自嘲一番,打起精神准备回家。穿过停车场,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看见一个人。 一个男人。 他站在一树迎春花下,背后是绚烂的霓虹浮世; 就像那个没有人递水的少年,背对着全校的欢呼潮涌。 心,好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针。 路弥停下。 付砚本来在抽烟,看到了她,便丢了烟头朝这边跑过来。 一起走走? 他笑着道。 路弥愣了愣,然后点头。 第二名的少年,写新闻稿的少女,隔着十年光阴,再次相遇。 PS:写得我好惆怅啊 这回同样是初稿,先将就着看。等我有心情了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