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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乎胁迫的姿态将他带离病房。直至回到小区,程默才从惊疑不定的揣测中解脱出来,默默将人领进家门。略显防备却别无他法。应旸走得潇洒,手机、钱包统统落在医院没拿,想联系他的朋友将他接回去也做不到。医生说应旸的伤势是硬物撞击造成的,程默起初还以为他遭到了抢劫,谁知问起了才发现真相。“啊,忘了。”彼时应旸不以为然地歪了歪头,cao着一如既往恼人的口吻,和他此刻翘着二郎腿歪在沙发上的姿态一般理直气壮,“快去做饭,我要饿死了。”也是,谁能抢得了他呢。尽管程默已经就职多年,也与应旸许久未见,但来自对方的影响依然深刻地蛰藏在骨血中,当他反应过来时,手上已经紧紧握着菜刀,湿漉漉的砧板间躺满了色彩斑斓的配菜。“时间紧……要不做个炸酱面吧。”程默声音压得很低,相比正常的对话,更像是在自言自语。然而大概是屋子太小,应旸耳力又不是一般的好,程默话音刚落他就自然地接了句:“行啊。”程默租住的房子位于A市最具烟火气的老城区北部,一楼,60余平的空间内完美挤下两室一厅一卫,粉刷一新的白墙和原木色的家具相得益彰,造就了家中简单却不失温馨的格调。之所以选择底层,除却出于租金方面的考虑,还因为当初看房时程默一眼就相中了那方连通客厅的小院——原本是个极宽敞的生活阳台,但被房东铺上草皮,摆满花架,精心改造成了另一番模样。此时应旸正在rou酱煽炒的香气中偏头望向院内:一颗欲盖弥彰的毛头藏在边角绒绒的草丛中,睁着一双黄澄澄的大眼珠偷觑他。应旸脚尖一动,它登时“嗷”地蹿远了,不知跑去了哪里。听见动静,程默关小了火,一面在围裙上擦着手一面赶了出来:“蛋蛋?”蛋蛋是一只丢了蛋的橘猫公公,七岁高龄,一有风吹草动依然身手敏捷地团在窗纱后边,揣着毛爪不动声色。躲猫猫的游戏程默早就刷满了经验,轻易就将它找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抱进怀里,背过身柔声哄着:“蛋蛋不怕……”“吆——”侵入领地的陌生气息让它敏感极了,微张的利爪勾着程默的围裙系带不安地挠动,对于他的抚慰,蛋蛋难得不买账,拧着屁股就要落地逃走。“不怕。”程默只得加重语气重复一次,指腹揉搓着蛋蛋后颈柔软的皮毛,抿唇说明,“那是爸爸。”第2章Chapter02仰靠在沙发上的应旸眉心一动,放下高翘的腿,无声走到程默身后,温热的呼吸和健壮的臂膀一同越过肩头:“哟,这么胖了。”程默心下微沉,怀里却骤然一轻,应旸捏着蛋蛋后颈将它一把提溜起来,自下而上地掂量着。夜风袭来,猫身上的茸毛迎风招展,然而它的行动却远没有那么自由,瞳孔惊悚地瑟缩起来,四肢在短暂的僵直过后开始胡乱地划着圈,却怎么也扒拉不到人。“嗷、嗷!”程默忙想把它解救下来:“你吓着它了。”应旸侧身避过,和蛋蛋一起窝回沙发,手下一翻,rou团登时摊成一张猫饼,在怀里不雅地敞着肚皮。这本该是喵星人最为忌讳的姿态,然而下一刻落在下巴上轻柔搔动的指尖瞬间攻破了它的防线,以致它微一蹬腿,绷直的胡须随之舒展开来,柔软的身子乖乖放松,一动不动了。未免太没出息。程默看得发愣,视线不由自主地顺着应旸指尖一路游离到脸上,而后发觉他眉头微拧,眼也不抬道:“糊了。”程默赶紧跑回厨房,揭开腾满雾气的锅盖,轻轻翻炒过后将焦黄的rou酱倒进面碗里,接着重新烧起一锅开水,浇在过完冷河的面条上,搅拌后捞出。大功告成。招呼应旸上桌,程默转去院子给蛋蛋加粮。回来时应旸已经在拌面了,盘子里的菜码一下子少了三分之一,程默收回隐晦打量的目光,谨慎地往碗里夹菜。青瓜,胡萝卜,小葱,两勺rou酱,再加半匙麻油,过程中程默眼睛一直长在碗里,始终不曾抬头。而应旸似乎是饿得狠了,一言不发地开动起来,眨眼间便将热腾腾的面条消灭了大半。哪怕程默再不愿主动和他搭话也难免提醒了句:“慢点吃。”“cao。”三两下清空了食碗,应旸忽然没头没尾地咒骂,“我是不是太久没回来吃饭了,总觉得吃了很长时间猪食。”闻言,程默动作一滞,随后掩饰性地捞过应旸面前的碗,力图分散他的注意:“再添点吧。”添了满满一碗面,应旸朝程默递去一个古怪的眼神,手下随意拌了拌,最终还是压下心头的疑虑,先填饱肚子再说。程默不喜欢在饭桌上交谈。这次就先听他一回。相顾无言地用完晚餐,程默自觉收了碗筷进厨房刷洗。蛋蛋跟了进去,不时好奇地回头打量那个已然不那么陌生的男人一眼,护卫长似的竖着尾巴来回踱步。应旸没有过多关注蛋蛋,百无聊赖地倚在餐桌旁独独看着程默忙碌的背影,英气的眉形下压着一双乌沉沉的眼,眼神晦暗莫测,不知在想些什么。空间不大的厨房里仅亮着一盏小灯,灯光明亮耀目,色泽很正,既不会蓝得过分清冷,也免于让人生出仿佛置身日暮黄昏的寂寞感触。程默的肤色同样发白,在光线的浸染下透出莹润的光。应旸的视线死死贴在他裸露的后颈处,沿着秀挺有致的脊线一路往下顺延,没入椎骨末梢——那个凹陷与挺翘并存的所在,不动声色地停留半晌,最终随着唾液咽下的声音一同“咕噜”地滑下,觑着圆润的脚踝怔怔出神。程默极少在他脸上窥见过这样的神情,甚至可以说前所未有,于是他刚一转身就僵住了,颇有点进退两难的窘迫。应旸在看……他的脚?因为他不合时宜地穿了双毛绒拖鞋吗?虽然他确实要比一般人畏寒,但炎炎夏日,这样还是有些太过夸张了。可谁让家里没有多余的拖鞋了呢,总不能光着吧。程默刚过23岁生日,然而心理已经提前步入中年养生阶段,每晚睡前总会准备生姜水泡脚,让他赤脚落地活动是怎么也做不到的。似是而非地瞎猜了一圈,应旸早就收回目光,转而饶有兴味地盯向他的脸,看他生动而不加掩饰的表情,心里充满睽违已久的餍足情绪。“洗完了?”“……”程默懵然回神,下意识擦了擦手,“唔。”“我想洗澡。”“刚吃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