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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是跟自己出门蜜月旅游,竟然还带着这些东西!他到底是出来玩的还是来出差的?不解风情到这个地步,简直令人发指。亏得自己之前在m27星球多留了一天都心生愧疚,怕冷落了他。早知道这样……高朗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早知道是这样,也没有办法。俞元恺本来就是这么个人,不是吗?如果有天他忽然学会了甜言蜜语和各种浪漫的手段和招数,那高朗才应该担心呢!但是难免还是会让人对自己的魅力产生怀疑,很郁闷啊!见高朗脸色不好,俞元恺有些心虚的将手里的工具放下,“行李箱里还有空位,我就顺手带上了。”带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要用来做什么,只不过是那么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而已。高朗惊讶,“你的行李箱空到能放下这些东西?”他可是精简了又精简,才终于将不得不带的东西全都塞进去的。因为行李箱是飞船港直接上门收取,然后配送到酒店,所以之前高朗还真没有注意过俞元恺的箱子。他究竟都带了些什么?俞元恺走到一边将行李箱打开,果然里面没几样东西,两套衣服鞋袜,一份洗漱用品,再加一个占了一般地方的工具箱,看上去还是有许多空档。看完了他的箱子,高朗忽然不明白自己究竟带了什么,才会将行李箱都挤满。他忍不住也打开来检查了一下。光是衣服就带了四套,还有围巾帽子腰带等等配饰也分别有几样,全套的洗化用品,几样平时用惯了出来怕买不到的东西,两本用来打发时间的书,最后还有……咳咳,为了新婚洞房之夜准备的某些小用品。谢天谢地,最后这一样是密封好装在袋子里的,否则当着俞元恺的面拿出来,总觉得有点儿羞耻。解惑之后高朗挥挥手让俞元恺回去继续他的研究,自己则决定躺下来休息一会儿。虽说飞船上也有住处,但是旅途还是很容易令人疲惫,他很需要一场睡眠来进行恢复。醒来时正是夕阳西下。窗帘并没有拉上,从他们所住的房间往外看去,远山如岫,夕阳如火,金红色的阳光铺洒在碧波粼粼的湖面上,炫目得令人不敢逼视。还有一部分阳光爬过窗台洒在床头上,照得高朗浑身暖洋洋的。他趴在床上欣赏了一会儿美景,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俞元恺好像并不在房间里。工具箱已经收好了放在墙角,看上去没什么差别的花篮搁在桌上,房间里一片整洁,显然俞元恺已经收拾过了。高朗从床上下来,找了一会儿才在阳台上找到人。他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眯起眼睛看向远处,不知道在想什么。高朗走到他身边坐下,俞元恺才回过神来,转头看见他,嘴角弯了弯。高朗睁大了眼睛,虽然动作幅度不大,但是他确定刚才俞元恺笑了。不是在自己的逼视下露出来的那种僵硬的不自然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欢喜。“在想什么?”他轻声问。俞元恺指着天边已经变成了橘红色,不再耀眼的太阳,“现在绿萝星上的居民习惯按照地球时的称谓,将自己所环绕的恒星称作太阳。不过实际上,这颗星星的名字应该叫做小猫。”“小猫?”高朗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这名字是谁取的?”不过问题刚一出口,他就反应过来了,“是你?”“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它的样子。”俞元恺说,虽然没有直接承认,但也算是默认了。毕竟如果不是,他一定会给出准确的答案。其实认真想想,这事也不是那么的令人惊讶。绿萝星既然是俞元恺发现的,它周围的星星自然也不例外。从联邦进入星际时代以来,所发现的星星多不胜数,之所以不广为人知,只不过因为那些都不是宜居的星球。所以高朗只知道绿萝星,还真不知道它竟然是属于小猫座的。这名字听起来可真是……不过如果是俞元恺取的,又意外的跟绿萝星统一了起来。见高朗一脸吃惊,他抬手在空中描绘了几条简单的线条,“你看,这就是这个星座的样子,像不像一只耳朵尖尖的小猫?”高朗认真的看了一下,不由点头,“是很像。”这么一说,他就释然了。因为星座的命名,绝大多数都是呼形喝象,人类觉得它们长得像什么,然后就给与对应的名字,并且为之创造出一个动人的故事背景。当然,到今天,大家都知道世上没有仙人,甚至那些从前只能在天上得见的星星也已经不再遥远,但不妨碍这项命名习惯流传下来。接下来的时间,两个人就坐在这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具体说了什么内容,高朗后来都想不起来了。但是那种安静的,宁谧的气氛,却始终留在他的记忆之中。直到太阳下山,暮□□临,华灯初上,天上的星星开始闪烁,而高朗……他觉得饿了。“去吃饭吗?”他问。俞元恺站起来,又伸手去拉高朗。高朗握着他的手站起来,两人并肩出去觅食。下楼的时候,高朗问他,“你很喜欢星空吗?”“很有趣。”俞元恺说,“我小时候,育幼院里有一架望远镜,每天晚上老师就让我们排队去看一眼星空,然后才去睡觉。所以我的梦里也经常有星星闪烁,好像在跟我交流。虽然知道童话故事都是骗人的,但我始终觉得每一颗星星里都藏着一段故事。我想读懂他们。”高朗沉默了片刻,恐怕世界上没人能够想到,天才科学家俞元恺最终走上这条路,竟然是因为这样浪漫的理由。以前刚认识的时候,高朗觉得俞元恺是被研究工作困住了,不懂得这世间的美好之处。但越是相处,他才越是明白去,其实俞元恺才真正有一颗认识、发现并解读美的眼睛。他的世界并不是一片荒芜,而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浪漫想法。只不过被他严肃的外表所遮掩,这才不为人所知。“这想法很傻吗?”见他不说话,俞元恺又问。“不。”高朗深呼吸了一下,然后才微笑着说,“我很喜欢。”以前他一只觉得自己重生好像没什么意义,因为该拥有的一切他都已经有了,但现在高朗才明白,老天爷是真给他面子。也许这样费劲的把他送回来重走一遍,只是为了不再错过眼前这个人。要是没有他,人生该有多么无趣?就像是自己所经历过一遍的那样,好像一切都很好,好像没什么不足,但是却对那些事情都提不起劲来,每一天都枯燥而乏味。那时的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然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