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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微笑道:“累了的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一次性运动量太大也不太好,容易伤到膝盖。”程小天沉默着,陈锦征问他是回家还是去哪里,程小天说:“去店里。”陈锦征挑挑眉:“来真的啊?”陈锦征原本以为程小天找这么个所谓的“工作”,只是图好玩,打发消磨时间。先不说居彬舍不得他吃这个苦,程小天就不是能认真工作赚辛苦钱的人。因此估计程小天顶多在咖啡馆干个两三天就要打退堂鼓了。程小天说:“我以后要自己养活自己的。”陈锦征一愣,旋即微笑道:“也好。”陈锦征把他送到咖啡馆门口,倚在门边问他:“傍晚要我来接你吗。”程小天摇摇头:“我自己坐公交车回去。”陈锦征说:“那你注意安全,到家了打个电话给我,”立刻又补充道,“这是出于朋友的关心,你要是无聊了,也可以来找我玩,我永远有时间。”程小天无可辩驳,垂着眼说:“谢谢你。”程小天一点也不想回家,下班后悄悄问缪森:“我……可不可以去你家借住几天?”缪森为难地说:“不是我不想帮你,你知道的,这两天我姐住在我那里……”不知道是不是被大姐训过,缪森的浓妆和耳钉都没了,其实在程小天看来倒变得清爽帅气许多,只是时常蹙着眉头,露出些分身乏术的疲惫来。程小天抱歉地说:“你忙你的,我就是随便说说。”员工纷纷下班了,程小天在咖啡馆里拖到八点,领班奇怪地问他:“程小天你怎么还不下班?我记得你是白班吧?”程小天刚想回话,咖啡馆的门被人猛地推开了。程小天一看见那人就转身想从后门走,被人用力拽住了胳膊:“对不起,我来晚了。”程小天不想在店里闹得难看,一声不吭地向外走。居彬迟疑地跟在他身后,走出咖啡馆七八米,走上前去要从后抱住他,被程小天用力甩开了。居彬着急地说:“你听我说,我是被人栽赃陷害的,事情快解决了……”“什么事?”程小天用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漠然声音回应道。居彬一愣:“你要是不想听的话,我不说了,我们回去……”“为什么又不说了呢?”程小天不看他,自言自语道,“我们只是相识关系的普通朋友而已,的确是没什么必要把这样重要的事情告诉我呢,何况我是个笨蛋,就算告诉也……”“不是这样的!”居彬急促地喘息着,“我是怕……”程小天抬头看着他。居彬说完“怕”之后却说不下去了,在昏暗的夜色下,脸上慢慢变红了。程小天心口堵得厉害,不想再跟他说话,转身想走,迎面看见秘书严肃端正地从对街走了过来。“居总,”秘书站定,开口道,“全公司的人都在等着您。”居彬只是看着头偏向一边的程小天,仿佛什么都听不见。“居彬先生。”秘书扬高了声音。居彬说:“你先回去。”秘书忍了忍,还是欠了欠身,扭头走了。程小天深深吸了一口气,说:“你回公司吧。”居彬几乎是眼巴巴地看着他:“那你呢。”“我回家。”“在我回家之前,你都不可以走,要乖乖待在家里,知道吗。”内容是完全不讲道理的命令式的,语气却与恳求无异。程小天一声不吭地朝公交车站走。乖乖巧巧的短发,几乎像是中学生。脸上没什么表情,连脚步声都如常。心却是一片寒霜下的冰天雪地。第24章程小天发短信给缪森:你在家吗。缪森很快回复:我姐刚逼着我从她带来的镇上未婚女孩儿的照片里挑出喜欢的,我快受不了了,好不容易才借口打夜工逃了出来。程小天:我可以跟你聊聊吗。他心里闷得慌,不愿意打电话惊扰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又不想找陈锦征,想来想去还是找了缪森。缪森和他约在醉酒那晚所在的清吧。程小天点了杯牛奶,慢吞吞地坐着喝。缪森戴着鸭舌帽进来,在他身旁坐下:“那晚谢谢了。”程小天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我也很感谢你跟我说了那么多真心话的。”缪森神情有些忸怩的别扭:“我也不知道我那晚怎么了,其实没有很醉,也清楚地知道你后来送我回家的事。可就是止不住地想一股脑统统说出来,其实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呢,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程小天说:“我相信你说的,可我还是觉得,不全是那样的。”“嗯?”“我喜欢的人……就不是那样的。”“我见过吗?”程小天犹豫了一下:“你应该知道他的……他跟你们关系很近,但是不是模特。”缪森不在意地说:“那我可不一定认识,这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下回有机会可以一起见个面吃吃饭。”程小天点点头,把涌到口头的话咽了下去。他虽然不懂设计衣服的事情,可是他完完全全相信居彬说的自己没有抄袭的话。居彬从来不会说谎,也不会偷别人的东西,这是绝不可能有错的。让他伤心的是,居彬从头到尾向他隐瞒了这件事。焦灼、烦躁、着急、难过……所有可能会有的情感,事情的起因结果,居彬都不愿意告诉他。如果不是他跑到公司去,他直到最后都不会知道有关这件事的一丝一毫。好像他就是个完全不相干的人,一个每天放在家里的没用的摆件,只要每天定时定点地看着他乖乖吃饭、睡觉,需要的时候把他按在床上zuoai就够了。其他与自己的情绪有关的一切,他都懒得与他分享。他知道自己笨,可是全部的喜欢、讨厌、伤心、快乐,他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他。有的事情不好意思告诉父母,可他全部都会告诉居彬,因为知道那个人虽然有时气急了会打他屁股,可是从来没有真正对他生气过。可是事到如今,他开始有些困惑,隐隐地怀疑居彬的“不生气”到底是因为什么。是因为宽容大度,涵养实在太好,还是因为……根本就不在意。一开始接受他的“追求”,或许是图新鲜,觉得他有些好玩。那后来呢?缪森以前当面说过他“我真的怀疑以你的智商是怎么活到二十多岁的”,从小到大,他也很多次因为自己与别人的那些“不同”而被同龄人孤立过。三年了,居彬的新鲜感应该是过了,可是居彬对他的态度和当初并没有多大差别。真要说的话,大概是对他的态度更为熟稔了,训话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