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5
书迷正在阅读:大力郎君的古代养家之路、洗白渣男之路(快穿)、阿瑞斯、[全职 双花]日久生情、极速男神、侯门伪君子(穿书)、世界第一婚、圈养少爷、放牛娃与放债娃The Cowboy and The Pencil-pusher(H)、民国重生之平生事
又或许,只不过是一个骗子无可奈何的自欺欺人。程诺却不假思索:“你最好。”“……”秦深剧烈地震动。他觉得他被某种情绪狠狠,狠狠地击中,伤筋动骨,全身都疼。那疼痛化成尖锐坚硬的钢丝密密麻麻缠住了他的心脏,紧紧地收缩,血管突出筋脉爆裂,箍得他几欲作呕,直击他灵魂的最深。他缺氧到不能呼吸,百爪剜心,歇斯底里,一呼一吸,都是见血的利器。他的诺诺让他长出一颗血rou之心,又让他知道心酸,心痛,和心碎的滋味。那滋味不好受,很不好受,却比过去二十六年的时光加起来的总和更让秦深意识到,自己的的确确,是一个活生生的,活著的人。他用力──天知道他究竟用了多大的力气,才勉强压抑出喉间那几乎忍耐不住的恶心,艰难地一咽,一种凄凉的痛苦在他的胸肺间绝望地弥散,上涌的血腥肆虐地染遍他再不伶俐的齿间,双唇一颤,嘶哑地说:“诺诺,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伤害了你……”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伤害了你。【我永远不会伤害你】──伤害他太懂,但永远是什麽?秦深是狡猾的,没有人比他更擅长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无拘无束是最理想的状态,自由自在是一生中唯一的追求,发誓是蠢货才干的事情,被束缚是最让他难受的事情,况且还是“永远”这样谁都没有见过的东西!可是……可是。他那麽滴水不漏的一个人,刚才怎会任由自己,给出这样冲动的承诺。从记事起他就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他听话,懂事,聪明,机敏,大人面前总是扬著一张天使般乖巧伶俐的可爱笑脸,还天生有一张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蜜糖甜嘴儿,灿若莲花巧舌如簧,不仅把大家萌得心肝儿乱颤合不拢嘴,还能把大家哄得晕头转向找不著北。在学校他是典型的模范生老师的心头宝,成绩永远稳居第一并且遥遥领先。因为比普通学生超出太多所以同学们根本没法儿嫉妒他,再加上他模样俊美气质横绝,最重要的是明明那麽厉害却没有任何架子,大家最反感的优等生的种种言行特质在他身上都看不见,他低调,谦虚,和煦,温柔,像一个高贵的王子优雅从容,又像一个真正的君子风度翩翩。於是在那个黑帮电影和少年漫画大肆风靡的鸡血年代,深受影响的少年们便在背地里自作主张地封他为老大,把他当神一样地崇拜和围绕,无论他走到哪里,背後总跟著一群谄媚狗腿儿的小跟班,和一大帮被他迷得晕乎乎的花痴女生。前呼後拥,风光无限。可他其实什麽也没有做,就这麽简单地得到了令人眼红的一切。他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领导力,还有一种致人痴迷的荣耀贵气。他是光芒万丈的,只是那光芒并不将人灼伤,而是让人俯首称臣,拥他为王。像中了罂粟的毒,欲罢不能愈陷愈深,却还偏浑然不觉,甘之如饴。人群被他的完美震慑迷惑,没有人能看见,在他完美无缺的光环之下,那份冷眼旁观的傲气。他不是优等生。优等生算什麽。只有最亲的家人了解他,真正的他。弟弟秦真从小到大都是家里翻天覆地呼风唤雨的小恶魔,他心高气傲一身狂骨,家里强人辈出可他从没服过,却始终如一近乎狂热地崇拜和喜欢著他的双胞胎哥哥──魔鬼是不会臣服天使的,除非天使比魔鬼更邪恶。表哥沈慕情一直说他是一只披著狐狸皮的恶狼,披著皮天花乱坠地骗人,扒了皮连rou带骨地吃人;舅舅沈如风则曾对他感慨,我这个名字应该让给你,你比我更像是一阵虚无缥缈的长风。长辈到底是长辈,见多识广,洞若观火,那些多出来的岁月让他比年轻人看得更加犀利,也透彻得多。其实秦深并不是罪大恶极天生邪根,他只是一个,像风一样的男人。他冷眼尘世,游戏人间,玩世不恭,逢场作戏,没有什麽留得住他,也没有什麽值得他留下。完美并不是他的面具,那种东西他不用有也不屑有,他浑身上下,都是用不完的潇洒。他从不勉强他自己,是因为他想,他才造就了一个瞒天过海的自己。他绝不为了别人为难,亏待,和委屈他自己,更没有人能逼他做他不愿做的事情。任何人,哪怕是他最重要最维护的家人,也都不行,也不可以。所以他不管【RAINBOW】,不顾家业,放任自我,随心所欲。他不喜欢杀人,不是因为他心软,而是因为那种一击毙命的直接实在太不符合他的美学。於是他选择法医,选择细细欣赏和慢慢享受,尖锐的刀锋划开人体,切割皮肤的快感。对他而言,极致的欢愉,风卷残云的纵横捭阖,比不过精打细磨的水滴石穿。最好的折磨,一刀一刀的骨rou凌迟,胜过血腥粗暴的手起头落。得知秦深居然要用这麽老土狗血的方法去回敬程诺之後,沈慕情嘴角一抽,翻著白眼儿送还给秦深四个字:“你、个、变、态。”咳咳,虽然一个为了看尽天下女人下半身而选择妇产科医生作为毕生职业的男人究竟有没有资格说别人变态还有待讨论,但秦深的确变态,变态的矛盾。老实说秦深虽然挺佩服沈慕情为了薛霏霏的改变,但内心里他对这种本质上属於自虐行为的深情仍有某种程度的反感排斥,甚至是嗤之以鼻。他很感动是真的,可他自己却对此敬谢不敏绝对不会这麽做──珍爱生命,远离深情。他自诩如风,逍遥快活,无法想象了为了另一个人而变得左右为难,患得患失。对方开心他更开心,对方难过他更难过,对方的一点点示好就让他变得欣喜若狂,同样的对方的一点点冷漠就让他无比恐慌惊惶──那太可怕,太可爱,被一个人如此控制,牵著鼻子走,他不能忍受,他觉得他会发疯。只是,当他一次又一次,分明什麽都没有做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一切时,人生无聊至斯,他也难免生出几分活著为何的感叹。所以这次主动要求用这样“狗血”的法子来惩罚程诺,除了因为真真的缘故,更多的,还是因为秦深真的,真的,太无聊了。多麽讽刺,风一辈子都在追求自由拒绝羁绊,而自由却还他一路寂寞,永世孤单。羁绊使人坠落,可它也给予人高空没有的温暖。──事实上,它卑微仰望的样子,又何尝不是另一种不顾一切的执著。秦深确乎是洒脱太久,有些飘飘然了。他以为他是风,然而他毕竟还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