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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等秧苗长高了就把塑料揭开,把苗一株株拔下来放在黑色大盆里,大盆迎着水在田里送来送去的,插秧的就可以把秧苗一根根拿起来插在水田里。 大概十岁左右的娃娃胆子大的敢下田,打着帮大人运送秧苗的幌子,实则几个娃娃聚在一起,其中一个往里一座,其他小娃娃借着水的浮力推来推去,轮着来,你一轮我一轮的。 方默看的眼睛都移不来,满身满脸是泥的,四月份的天气水又这么冷,怎么能笑得这么开心哩。 “黄姐!”熟人跟陆母打着招呼。 “黄姐,路过你家玉米棚子,苗儿长得好好呀,到时候有多的给我留点呀!”一妇女一边插秧一边扯着嗓子吼道。“策阳媳妇儿,你也跟着下地呀?!” 怪不得陆母这么喜欢呆在池镇上,哪里也不喜欢多走,在这池镇上,无论是乡下还是镇上,她总有那么几个朋友。 “我……”方默还没来得及回答。 陆母就帮她说了,“她跟我过去看看,在屋里呆久了,出门透透气。”陆母说道。 方默跟在她的身后,嗯,丈夫不在有婆婆罩着,明天陆策阳就得回来接她,越想心情越好。 “出去走走也好勒。”妇女脸上沾着泥水和汗水,是一张生脸,朝着方默笑了笑继续插秧了。 第57章 棚子 陆母在背着背篼在前面走着,方默在后面跟着,一路上的空气很好,方默不晓得连着吸了几口鼻子。 一路上走过来,陆陆续续的人见到陆母都得打一声招呼,顺便问候问候她。 看见她跟着下地,众人似乎都有些诧异,不过这些诧异实属情理之中,毕竟自己以前的行事风格,那不是盖的。 就像有首歌怎么唱的来着,什么什么什么的,不是说说而已。 前头是一座不高不矮的小坡坡,坡上柏树四季常青,到了春天呢,更是发了不少新芽,山脚下的一块地是陆母的,不大不小的,像个豆腐敦子一样方方正正的。 中央被一个塑料膜搭的棚子盖住,里面透着些绿色出来,估计这就是玉米苗了。 “妈,这块地应该有八十平方吧?”方默问道。 “啥?”陆母一脸疑惑,“什么平方?” 方默一愣,这年头的地,好像不是用平房来说的,是用……亩。 “没什么,妈,这玉米为什么要搭棚啊?直接挖个坑往里面撒不行吗?”方默笑着问道。 虽然是农村里长大的,但从小到大方家硬是把她当了个娇姑娘来养,方海妮做细活,方刚做重活,因为方母说男孩子家力气大。 而她呢?就负责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所以呲溜一下直接奔了个大学。 以前她见过别人种花生,一坑两粒的种,所以此刻才会问陆母。 “不行的。那样的话根不稳,必须要像栽秧一样,先起个坑,在用水将泥土侵湿,刀将泥面化成一个个小方格,把玉米种子一颗一颗放在小方格里。”陆母说着将塑料帘子拉开一些,果然,每一株玉米苗根部都带着一个一个的小方格凝固成的僵硬的泥土。 陆母不让她干活,就让她座在小凳子上在旁边看着。 方默看了看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只得座下了,陆母一边挖坑,将玉米苗连着根部的泥土一同放进去,然后露出苗,将周边埋的紧紧实实。 动作不快,但种出来的玉米一株株的长得亭亭玉立。 方默座了一会儿便觉得有些不自在了,索性帮忙将连着的玉米一株株的分开。 两婆媳的忙了一下午,天色逐渐暗起来了才回了家。 陆父这个点也回了家,将自行车停在院子里,在家把饭做好了,就等着陆母回来炒菜。 吃完完饭方默就上了楼。 楼下就陆父跟陆母两人。 “明儿策阳回来了?”陆父问道。 “嗯,让方默跟他随军去,挺好。”陆母说道。“增进两夫妻的感情,还能照顾照顾他。”陆母道。 “就怕她离崇江远了不习惯,去了那边,跟咋们,和她的娘家人就不常常见面了。”陆父说着抬头看了方母一眼。“你可晓得雪花今儿来了?” “晓得。”方父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仿佛猜到了什么似的,道“她说的话你不能全信,那是个什么主,你是晓得的。” 陆母闻声,猛然愣住。“她也跟你说了?!”陆母微微蹙眉,有些诧异。 “不用她亲口对我说,但凡她在陆家说了点什么,保国还能不告诉我?!”陆父思索片刻。“总之我提醒你了,记住就是了。”起身将碗收到了厨房。 陆母点点头,觉得陆父说的有几分道理。 李雪花这个人呐,她一直以来并不看好,第一次陆海涛把她带回去见家长的时候,她背地里就跟王琼说了,觉得李雪花脸太尖不吉利。 娶媳妇一般都讲究带着点rou的,天庭饱满,地额方圆,方默虽然瘦,但该有rou的地方都有rou,五官长得也饱满,这个李雪花一看就是一副清贫的模样,没有富贵样,不旺夫。 要不是李雪花肚子里有了娃,陆保国和王琼也不能同意两人这么结婚,没有想到娃生下来是个死胎,但婚都结了,没什么办法了,要是那个年代医学发达,人们对孕检这一块比较看重的话,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所以啊,陆保国和王琼两夫妻是悔不当初,婚也结了,老两口也不再说什么了,一直试着好好的跟李雪花相处,但有的时候看不惯她某些方面的做派。 总体来说这个人,太过张扬。 嫌骑自行车出门被人看扁,所以出门路稍微远一点准让陆海涛去接去送,就为了出点风头。 不过话说回来了,陆家两兄弟,就陆父和陆保国两家,池镇上的人都是晓得几分的。 两人的父亲,也就是陆父和陆保国的爷爷,以前那是在南方当过军长的人物,因为后来发生了一些事,陆家不如以前,总体来说,还是好。 方默在楼上站着,望着皎白的月亮扭了扭腰。 马上就得去津洲了,往家属院里一住,然后整天做做饭跟院里的人聊聊天? 方默越想越觉得有些俗。心想不能这么闲着。 得干点有意义的事来,干掉什么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