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
书迷正在阅读:宠师入骨、出墙杏「合集」、用巨gen主持正义(总攻)、禁忌之恋【短篇luanlun合集】、替身(nph 追妻火葬场)、狗奴训练生导师(BDSM)、家妓[双性]、森林迷欲记、觊觎哥哥的小少爷(骨科)、yin兽
51. 这边的两人睡得香甜,另一边的李镭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披着白色浴袍,赤脚走出浴室。空调被他关了,他打开了窗户,燥热的夏风扑面而来,树下的蝉鸣声比白日里的小了许多,他细细听着,不由得想到了从前在校园里的时光。彼时的他们还未道破心意,勾肩搭背,一起打球,一起抄作业,一起吃饭,像一对再好不过的兄弟。 往事终究只是往事,美好的曾经也只是曾经。既然已经分手,就没有必要见面了。钱召迅那家伙知道后应该会联系熊骁,但有很大的可能是联系不到的。不出意料的话,熊骁会注销这个手机号,和他们彻底断了联系。 他掏出烟点燃,低下头嗤笑自己。情谊再深又怎样?如今这社会,是容不下他们的。世俗的眼光会把他们淹没,将他们刺穿,经得起考验的人少之又少。他不是那个幸运儿,身边的亲人没一个是支持的。更不幸的是,熊骁也不是幸运儿。 两个倒霉蛋在一起,只会更倒霉,需要莫大的勇气和决心才会变得幸运。 既然熊骁没有那个勇气,倒不如放手,这样对他们都好。 手机在床头柜上轻微震动着,烟头被他狠狠掐灭。他拿起手机,看到来电是钱召迅才接了。 “大半夜的不睡觉,找我什么事?”李镭把烟丢进垃圾桶里。 “常瑄储告诉我了。”钱召迅迟疑道,“你……没事吧?” “你见过人失恋还没事的吗?” “……” 钱召迅纠结了会儿,还是说出来了:“我刚刚打电话给熊骁,是空号。” 李镭坐在柔软的床边:“你别管他了,想想怎么追到人家吧。” 这事不提还好,一提钱召迅就来气:“我怎么知道怎么追啊?我他妈第一次追女生,谁教我啊?你?还是常瑄储?” “我有预感,”他笃定道,“过不了多久你们就会在一起。” “承你吉言。” …… 他们聊了半个小时才挂了电话。本来钱召迅是想安慰他的,结果被他带偏,聊到自己的感情生活去了。 说起来,现在他自己都好不到哪里去,又怎么来安慰人家? 他永远忘不了对施浅璎心动的那个瞬间。 那是他们相识一年后的一个下午。他大三,她大四,他们在B市的公园里相遇。原本他是来找常瑄储玩的,后来却被她所吸引,整颗心都拴在她身上。 那次真的是巧合,他没想到会在公园里遇见她。常瑄储告诉他,B市的篱洲公园有片地专门收留流浪猫,经常有人跑那喂食,还有一部分人会带回家领养。热爱猫猫狗狗的钱召迅闻言心动了,立刻向他要了具体位置,一个人跑去公园看猫了。 他带着去超市买的猫罐头,独自一人找到了那片地。 脚下的鹅卵石圆润如玉,再往前走几步便看到了一小片特意空出来的平地。平地深处有一堵墙,靠墙处搭着一个透明遮雨棚,据说是一些好心人向当地政府申请后建的。棚下的公共座椅上站着几只rou嘟嘟的中华田园猫,它们居高临下地望着椅子边弱小无助的狸花猫。 周围没几个人,钱召迅按捺着激动的心,向前迈步走去。走近了他才发现坐在椅子上的熟人——施浅璎。 一向风风火火的女子放下了凌厉与傲气,此刻的眼神是格外的温柔,甚至带着些不易察觉的宠溺。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眼前的女子浑身上下都洒满淡金色光芒,周身柔和而亲近。暖风微微吹过,乱了她的长发,如柔荑般的左手轻轻把碎发撇到耳后,露出小巧玲珑的耳朵。 或许是听到了他的脚步声,施浅璎在这时抬起了头,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直看进他的心里,朝他嫣然一笑,本就好看的眉目刹时变得极其动人。他不觉停下了脚步,定定地看着她,被她迷了眼,也慌了神。 后来他们具体聊了什么,他记不清了,他只记得那个刻在心里的笑容,还有那双难以忘记的眼睛。也是从那时起,他开始正视自己的心。回想起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她的果断,她的坚毅,她的自信,她的一切都在吸引他,只是他未曾察觉。 他想起了和她聊天时,她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起。他听到了她对下属说的话,看到了她倏然转变的神情,那时的她,像是置身在战场的将军,从容不迫,处事决断,干净利落。 他欣赏她,这么一个霸气凌厉的女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很厉害。 他想起了她起身时故意伸出如玉般的手指,想起她缓缓俯下身挑起他的下巴,在他耳边哈气。冬天的皮肤格外渴望温暖,经她这么一吹,立刻暖和了起来,但这温度不过维持了几秒,一旦离开就会变冷。 她倒好,撩完就走,留他一人心乱。 是从什么时候起,单纯的欣赏变成了仰慕,甚至是爱慕呢?也许是她无意间露出的疲惫,也许是她偶尔的吐槽,也许是她一次次的调戏,也许是她主动敞开的心扉,他看到了一个个不一样的她。 从此心甘情愿地坠入情网,不愿脱离。 他追了她一年,她虽默认他的行为,但始终没有答应他。他问她原因,问她为什么不答应。她说,再等等吧。 好,他等。等她承认自己的心意,等她彻彻底底地认可他,等她完完全全地相信他。 钱召迅这个人一直吊儿郎当的,难得对一个人如此上心。没有恋爱经验的他以为谈恋爱只要互相喜欢就能在一起了。但现实给了他很大的打击,恋爱不只要互相喜欢,还要去了解,去真真正正地了解对方,这还不算完,如果要和一个人长久地走下去,还要考虑两人以后的工作等等等等,去好好地规划未来。 长达一年的追求没能把他击垮,反而让他更加的清醒,他是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然而现在他们的感情还不够深,没到爱的程度。他迫切地希望他们之间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更加信任彼此,这样感情才会慢慢加深。只要她给他个机会,他一定会好好把握。 与其担心错付,还不如试着去接受,哪怕一次也好。他会向她证明他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虽然钱召迅是这么想的,但施浅璎却全然不同。 起初她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关系较好朋友——她从未想过她会喜欢这样的一个人,说话直来直去,有时候蠢得可爱,有时候又能把人气个半死。他普通随性,除了考上H大,成绩好点,似乎没什么特别之处。她至今都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他。 人真的挺奇怪的,恶意可以没来由地生出,爱意也是如此。想要去从根源上寻找原因,却又找不到原因。如果硬要说的话,应该就是所谓的魅力吧。 喜欢看他为她心慌的样子,喜欢看他傻乎乎呆在原地的模样,甚至有时候觉得他的直言直语可爱。尽管经常被他没过脑袋的话给气到,她还是喜欢和他待在一起。 可是这种喜欢又能维持多久呢?万一只是一时的贪新鲜怎么办?她分不清这种模糊的感情,是喜欢,还是尝鲜?若是喜欢,那她就可以直接把这份感情交给他了吗?他……靠谱吗? 还是再等等看吧,她需要点时间去看清,看清自己,看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