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书屋 - 玄幻小说 - 宋案重审在线阅读 - 第8页

第8页

    (4)沈翰编《宋教仁被刺记》(上海普及书局,1913)。

    (5)杞人氏述《宋教仁被害记》(石印本,1913)。

    (6)北海后身编《桃园痛史》(上海群学书社,1913)。

    (7)西湖哀时客编《渔父痛史》(长沙拾雅书局,1913)。

    (8)姜泣群编述《渔父先生雄辩集》(附《举国同声哭》)(中华艺文社,1913)。

    (9)姜泣群编述《渔父恨史》(中华艺文社,1913)。

    (10)罗家伦主编《宋教仁被刺及袁世凯违法大借款史料》(《革命文献》第42、43合辑,台北兴台印刷厂,1968)。

    (11)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12)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2卷(武汉出版社,1990)。

    以上史料集所收,除部分应宅所获原始证据外,大部分系录自当时报刊,内容包括案情报道、相关函电、新闻评论等,多为当时极易看到的史料,但也有少量罕见材料,如《宋教仁被刺及袁世凯违法大借款史料》所收国民党党史会藏《应夔丞致言仲达书》就非常重要,在当时并未见披露,后来也未见研究者利用。

    3.报纸

    从数量看,报纸所载有关宋案资料最为丰富。上述各种史料集虽然收录了不少,但由于编者无一例外系站在国民党立场选录资料,因此并没有能够如实反映宋案的复杂情况。这就要求研究者必须以开放、包容、公正的心态,广泛搜集当时各种背景、立场的报纸中关于宋案的报道与评论。最低限度应当对以下20余种报纸的相关资料进行细致的搜罗分析。

    (1)北京:《民主报》《亚细亚日报》《中国日报》(后改名《大中华民国日报》)《国报》《大自由报》《新中国报》《新纪元报》《顺天时报》。

    (2)天津:《大公报》。

    (3)上海:《申报》《新闻报》《时报》《时事新报》《民立报》《民权报》《中华民报》《神州日报》《大共和日报》。

    (4)奉天:《盛京时报》。

    (5)长沙:《长沙日报》。

    (6)南洋:《振南日报》《南洋总汇新报》。

    上列报纸既包括立场中性的,也包括国民党或袁世凯方面的,此外还有其他党派、海外华侨及日人所办的。其中只有《民立报》《申报》《大公报》《神州日报》等少数几种报纸常为研究者征引,其他报纸甚少受到关注,还有一部分报纸从未被注意。即使对这少数几种报纸的征引,也是零星的,而非系统的。到目前为止,可以说还没有一人系统搜罗分析过上述20余种报纸中关于宋案的各种资料。其中有不少材料对于破解宋案谜团极为关键,如《民立报》曾刊登驻北京记者4月1日特记,记述洪述祖与应夔丞之关系及发现宋案始末,透露了不少内幕。[30]又如,各报曾刊登不少当时人对宋案证据的分析,像至公《刺宋案证据之研究》、匿名氏《宋案证据之研究》、超然百姓姚之鹤《宋案证据平议》等,多能给人启发,但并未见后来研究者搜集利用。

    4.私家记述

    这类资料不多,主要有陆惠生『宋案破獲始末記』、言敦源及程经世合撰《公出日记》、叶迦《辨音室闲话》、张国淦《北洋述闻》、袁克文《辛丙秘苑》、周南陔《宋教仁被刺之秘密》以及《张溥泉先生回忆录》《吴景濂自述年谱》等。其中陆、叶所记从未引起研究者注意。其他人所记虽然常被研究者征引,但由于他们对相关资料掌握不够,对于这类资料中关于宋案的记述往往不能做出准确解释。此外,傅增湘《记洪述祖遗事》,对于了解洪述祖的经历、性格及为人处事极有价值,但鲜见研究者利用。

    综上,关于宋案,尚有相当多已经公开及尚未公开的资料未被研究者利用。占有资料方面的不足及偏差,往往导致研究者偏听偏信而缺乏比较、鉴别,从而难以做出准确可信的判断。以当年国民党方面对宋案核心证据的解释为例,迄今还未见有研究者系统分析过其中哪些说法可以成立,哪些说法不能成立。再以赵秉钧自辩勘电为例,迄今也未见有研究者具体分析过其中哪些说法是真言,哪些说法是谎言;而对徐血儿批驳勘电的那篇著名文字,同样未见有研究者辨析过其中何者可以成立,何者属于误解。诸如此类难题,还有许许多多,未经深入分析。可以说,宋案研究虽然历经百余年,但其内幕基本上还是一片混沌。而要改变这一状况,需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条思路。三个原则,一是从广泛搜集整理各种已刊资料出发,同时努力挖掘未刊资料,然后在对各种资料的可靠性进行严格鉴别的基础上,系统阐释利用;二是要将史实考证与当时政情变化紧密结合,特别要注意宋案发生于临时政府即将向正式政府过渡这样一个特殊背景之下,将案情演变与政情演变紧密结合起来分析;三是要认识到,任何一个历史事件都有明暗两面,宋案也不例外,因此,研究宋案不能仅仅停留于对表面现象的分析,而应努力通过可靠史实与史料,揭示表象背后的历史真相。一条思路,就是要明确宋案不等于刺宋案,避免将宋案简单化为刺宋案,应按照案情演变的自然顺序,逐一研究各个案情及其内在关联,并将宋教仁被刺后各方的表现置于宋案全局当中来分析。如此,研究工作方能取得突破,宋案谜团方有望破解。